法律分析:
1、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同居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双方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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