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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是否可以作为合同无效的理由?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时采用虚假宣传,造成了对方误解且影响了其决策的正当性,那么该合同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虚假宣传可以包括过度夸大产品的性能,隐瞒重要信息等。但如果对方知道虚假宣传却仍然签订合同,那么该理由就不再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第四十六条:下列合同无效:(四)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禁止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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