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已有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点击进入,出现实名登录界面,点击右侧的申报密码登录,出现已有企业的账户信息,输入登录密码进入;
3.登录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右上角所示的单位管理;
4.进入单位管理界面,点击添加按钮;
5.在添加单位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保存;
6.如果添加成功,就会弹出如下添加成功的界面,如果添加不成功,请检查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
8.添加完成后即可在单位管理界面看到已经添加的单位,显示待申报,点击操作下方的进入按钮,进入登页面,即可使用相应单位密码进行登录。
报税操作流程:
1、填写申报表,利用“填写申报表”功能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
2、正式申报,利用“正式申报”功能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
3、网上划款,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地税局会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纳税人可在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获取地税扣款信息;
4、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
5、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纸张为A4纸)。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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