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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坐过牢,现在还有案底么

来源:伴沃教育

有。30年前坐过牢的人,公安局肯定是有备案的,是会有案底的。可以说只要坐过牢受到刑事处罚过的人,在公安局都有档案。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

很多法院的案件卷宗,都是后来通过扫描进入计算机记录的。一旦记录到电脑中,就会有计算机记录犯罪的案底。作出刑事判决后,一般会将刑事判决发送给犯罪人所在的公安机关。即使没有扫描记录进入计算机的,纸质的案底也是始终存在的,通过查找依然能够看到犯罪人的犯罪记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是终生留存的,因此有案底的人是不能开无犯罪证明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百八十一条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封存的犯罪记录的,应当提供查询的理由和依据。对查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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