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一般情况下属于治安案件,但是组织容留妇女卖淫嫖娼就是属于刑事案件了。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嫖宿的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罪论处的。
一、嫖宿幼女罪怎样处罚
嫖宿幼女不单独成罪,该行为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应当适用的处罚规定如下: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引诱嫖娼的人会被处罚吗,什么人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三、强奸罪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犯强奸罪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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