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租赁物属于出租人所有,而承租人只是使用权人,因此承租人不具有对租赁物的拥有权,也无法以租赁物作为抵押物。但如果租赁物已经出租人同意抵押给第三人,那么出租人需要提供抵押证明才能确保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七条:承租人对租赁物不得设立抵押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担保人担保的债权应当是担保人合法占有或者有权处分的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三条: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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