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与同居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2.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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