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的内容有:分立、合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资产置换等。且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重组的方式、交易标的、交易对方、价格、违约责任、决议的有效期等内容。
一、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吗
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显然属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应由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分立和解散的方案由董事会拟订,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公司合并后员工该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后员工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接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公司合并流程为:
1、通过股东会决议,与合并方订立书面的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4、办理公司的合并登记。
债务的处理是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收购子公司是重组吗
收购公司是公司重组的一个手段。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重组还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部分偿还)以及名称改变。外部重组,是企业或企业之间通过资产的买卖(收购、兼并)、互换等形式,剥离不良资产、配置优良资产,使现有资产的效益得以充分发挥,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这种形式的资产重组,企业买进或卖出部分资产、或者企业丧失独立主体资格,其实只是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转移,因此,此种形式的资产转移的法律实质就是资产买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二)交易价格或者价格区间;
(三)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
(四)相关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五)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决议的有效期;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具体授权;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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