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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名下有公司不还钱怎么办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一、欠款人名下有公司不还钱怎么办

1.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2.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3.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欠钱不还被强制执行会有哪些后果

欠钱不还被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下: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三、欠钱不还起诉书怎么写?

欠钱不还起诉书要写明如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可以只列明被告的名字和住址。

2.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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