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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到孩子怎样处理?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到孩子处理如下:首先,双方最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双方就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后,抚养人仍不允许探望子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通过对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行使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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