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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被判刑的人脱逃会怎样处罚

来源:伴沃教育

被判刑的人脱逃的处罚:构成脱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监禁场所脱逃,或在押解途中脱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一、越狱到底会不会构成犯罪

越狱构成犯罪,涉嫌脱逃罪和暴力越狱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脱逃罪?

行为满足下列要件的,即可判断构成脱逃罪: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离羁押、改看守场所的行为。

三、脱逃罪的构成要件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脱逃。脱逃,是指脱离监管机关的实力支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逃离关押场所。脱逃的方式没有限制,如乘监管人员疏忽而逃离关押场所,乘外出劳动逃离关押场所,对监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而逃离关押场所,打破门窗或毁损械具后逃离关押场所,等等。

3.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不是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出于逃避监管机关监管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目的,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暂时离开关押场所,特殊原因消失后立即回到关押场所的,一般不宜认定为脱逃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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