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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癌症职工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来源:伴沃教育

劳动者换癌症,劳动合同期内,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癌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出劳动岗位领取病残津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患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自然续延(不是续签)至法定医疗期结束为止,然后如果单位不续签,那么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法定医疗期未满而单位强行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法定医疗期满,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一、职工的医疗期是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劳动合同到期处理方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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