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
(一)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夫妻一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六)夫妻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一、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为是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
1、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夫妻感情不和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一方不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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