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一、工程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机构可能需要的资料一般包括:(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2)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4)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5)当事人共同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清单;(6)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财务资料;(7)招投项目中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8)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9)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10)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其它涉及该工程造价鉴定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二、拖欠工程款的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若合同没有违约金条款,可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逾期付款利息。
三、工程承包合同有哪几种形式
工程承包合同有以下几种形式:
1、总价合同,以固定总价签订的合同称为总价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合同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又称工程量清单合同;
3、成本加薪合同;
4、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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