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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对方有没有份?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对方没有份。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财产分割下: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对方加名字的,那么原则上离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可以均等一人一半分割。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前所借的款购买的房产在一人名下的,婚后才登记到双方名下,那么债务也是共同的债务。婚前购买的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如果这种情况以一方的名义登记,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有书面约定的除外。但是,如果对方能够提供本方出资购房的证明,也可以要求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房款返还给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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