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6、遵守人民法院的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禁止令。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