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遵守人民法院的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禁止令。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什么标准?
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遵守人民法院的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禁止令。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该遵守什么规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没有被剥夺自由,但被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因此,在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执行机关批准。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是否构成累犯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判处缓刑的,不能构成累犯。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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