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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多久可以判?

来源:伴沃教育

一、拘役多久可以判?

法院审理案件结束后,对应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会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的审结时间:

1.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拘役的期限为多久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三、拘役和管制什么区别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分别是: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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