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多久可以判?
法院审理案件结束后,对应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会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的审结时间:
1.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拘役的期限为多久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三、拘役和管制什么区别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分别是: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