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局限期举证通知书后,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和提交。一般来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具体集中于:
(一)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书上(如标牌、产品说明、手册、销售协议、票据等);
(二)服务商标使用证据表现方式包括(服务场所装饰、菜单、招贴、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等);
(三)用于广告宣传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等媒体广告宣传、展会资料、照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
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以上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
一、商标注册证是什么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第六十四条《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
商标注册人需要商标局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或者商标申请人需要商标局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相应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发给相应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不予办理,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或者其他商标证明文件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标使用需要哪些证据来证明
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在使用的时候可能会忽略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当产生一些商标纠纷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时候,却因为拿不出证据而吃大亏。所以经营者必须要有意识的保留商标使用证据,如果经营者不知道哪些算是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下面小知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吧。
1、发票这是最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了,而且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的基本商事凭证,是一种记录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所以是可以作为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的。但是很多人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只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没有写商标名称,那么就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认真填写商标名称。
2、合同合同也是经济主体参加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但是很多合同在商标标志这方面却不是很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也不能作为商标有效使用证据。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是写上商标名称或注册号。
3、广告物品企业经常会通过广告来宣传自己的商标,而商标的标志多数是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所以广告物品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电视广告和户外广告都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报纸、杂志等宣传广告能够很好的提供时间、商标标志等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等,单纯的包装物是不能确定其印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同时还需要其他证据的辅佐,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记住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者是行业协会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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