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履行完毕后人民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况包括: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执行和解协议、申请删除、无可供执行财产、中止执行、不予执行和终结执行。
法律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协商还款,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履行完毕之后人民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况包括: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拓展延伸
协商解决失信被执行人欠款问题的有效策略
协商解决失信被执行人欠款问题的有效策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积极的对话,了解其实际情况和还款意愿。其次,可以尝试制定灵活的还款计划,根据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合理安排。此外,可以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或律师进行协助,提供中立的意见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以促进双方的协商和解决方案的达成。同时,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法律手段,如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协商的后备选择,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综上所述,通过积极的沟通、灵活的还款安排、第三方协助和必要的法律手段,我们可以找到解决失信被执行人欠款问题的有效策略。
结语
通过积极沟通、灵活还款安排、第三方协助和必要法律手段,解决失信被执行人欠款问题是可行的。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了解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和还款意愿;制定灵活的还款计划,根据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合理安排;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或律师提供中立意见和专业法律知识;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债权人利益。通过以上策略,我们能够有效解决失信被执行人欠款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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