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退还应当扣除相关费用。具体扣除标准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及协议约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取保候审时要求被告人提供保证金的,应当签订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中注明保证金数额、支付方式、退还条件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取保候审时提供的保证金,应当存入国库,由财政部门管理。保证金应当在被告人出庭应诉或者刑事诉讼程序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退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保证金实际使用后剩余的部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及时退还。退还时,应当先扣除因违反相关协议约定而产生的费用。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退还应当扣除相关费用,具体扣除标准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及协议约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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