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之前没有财产继承权,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有效的婚姻关系,配偶才具有财产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