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继承或者受赠财产;2、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行态弯品和职业上的用物;3、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4、夫妻之间约定的个人闭亏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档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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