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项目总编号: 申请编号:20 规条申字 变更 许可中心编号: 申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申法人代表报或负责人 单申报人 位 代理人 E-mail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区(县) 组织机构代码 区(县) 道(路、街) 号 办公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西至: 项目用地 东至: 四至范围 南至: 北至: 拟建用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项目建设类型 □新建 □扩建 □改建 土地权属 情2拟建项目 幢数 层数 建筑面积(m) 建筑高度(m) 况 m2 □集体 □国有 备注 申报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许可机关无关。 申报单位(人): (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报送文件及图纸: 1、申请调整内容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2、原通知书; 3、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和电子文件;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1、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 2、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该审批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行政审批证件。 天津市规划局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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