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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施会

来源:伴沃教育
乐施会

乐施会(Oxfam)是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

发展和救援组织的联盟,它由十三个独立运作的乐施会成员组成。1942年Canon Theodore Richard Milford (1896年 - 1987年)在英国牛津郡成立,原名Oxford Committee for Famine Relief。组成目的是在二战运送食粮到被同盟国封锁的德国纳粹党占领希腊人民。1963年,加拿大成立了第一家海外分会。 1965年起改以电报地址OXFAM作为名称。

一、乐施会发展概况

乐施会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及贫穷人群合作,一起努力解决贫穷问题,并让贫穷人群得到尊重和关怀。“助人自助,对抗贫穷”是乐施会的宗旨和目标。乐施会在中国的项目由香港负责统筹,确保符合国情、社情以有效推行。

乐施会于1976年由一群关注贫困问题的志愿者在香港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册成为独立的扶贫,发展和救援机构,先后在全球超过60个国家推行扶贫及救灾工作,开展综合发展、紧急援助、教育、卫生和水利等项目,帮助贫穷人改善生活,自力更生。

2004-2005年度我们在29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包括发展,紧急救援和发展教育方面共721个项目。国际乐施会是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发展和救援组织,它由包括香港乐施会(Oxfam Hong Kong)在内的13家独立运作的乐施会成员组织。各国乐施会目标一致,以「助人自助,对抗贫穷」为本,虽互不统属,但互相合作。乐施会在中国的项目,由香港乐施会统筹,确保符合国情、社情地有效推行。

由1987年开始,香港乐施会便致力在中国大陆推行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项目内容包括:社区发展、农村综合发展、增收活动、小型基本建设、卫生服务、教育、能力建设及政策倡议等。由1991至2005年,乐施会在国内27个省市开展赈灾与扶贫发展工作,资金总额投入近3亿人民币,受益群体主要是边远山区的贫困农户、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农民工及艾滋病感染者等。

1992年,乐施会在昆明开设了它在香港以外地区的第一个项目实施机构,后相继在北京、贵阳和兰州设立项目办公室,项目活动内容和规模也随之增加和扩大。中国大陆是乐施会的未来重点工作地区,目前一半以上的项目在中国,重点工作地区是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甘肃、陕西和北京。为回应需求和挑战,2005年正式成立香港乐施会中国部,专门管理日益扩展的中国项目。

乐施会希望我们在内地的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能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积极的力量。

乐施会在中国的扶贫工作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肯定,这也是它得以顺利开展扶贫和发展工作并取得成绩的重要保障。 2001年乐施会获得国务院扶

贫办发表的「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肯定。2003年获《南风窗》杂志颁发公共利益2003年度榜「扶贫奖」。2004年,乐施会总干事庄陈有获得中国首届消除贫困奖──奋斗奖荣誉。

二、乐施会的信念和工作手法

乐施会独立并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贫穷人群一起面对和解决贫穷和困难,完善社会制度,让贫穷人有均等的资源和发展机会,是消灭贫穷根源的重要方法。“助人自助”是乐施会开展工作的宗旨,「以权利为本」是乐施会的工作手法。我们相信,每个人都有权得到尊重与关怀,享有食物、居所、就业机会、教育及医疗卫生等基本权利,在持续发展中建设一个公平的世界。基于这一信念,我们用全面及有效的方法在国内开展9个主题工作,包括:农村生计,农民工权益,基础教育,农村卫生, 艾滋病防治,救灾/防灾及环境,民间团体发展,两性平等,世界公民教育。

在国际事务层面上,乐施会也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紧密合作。以WTO农业补贴谈判为例,乐施会与中国农业部和商务部紧密沟通合作,共同反对欧美国家借大量农业补贴,向发展中国家倾销农产品,造成中国及发展中国家的弱小农业和农民陷入困境以致破产。乐施会认为公正和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以及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是确保扶贫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乐施会积极推动政策研究,并游说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共同努力,改革不公平的制度。

三、乐施会资金来源和使用

乐施会没有任何宗教和政治背景和目的,亦从不归属或服务于任何宗教和政治团体,并且从不接受外国政府的捐款,2005-2006年度在香港筹款约1亿4千万港元。它的资金主要来自香港市民和商业机构的捐赠,超过93%的资金来自香港市民的个人捐款(约1亿3千万),其中最主要来源是超过9万名香港公众每月捐款(900万)。其它资金来源包括义卖,专项基金,网站,专项筹款活动,如香港最大型的长途步行筹款活动-毅行者,参加者要在48小时内,挑战全长100公里的麦理浩径,筹得(2378万)款项全部用于帮助非洲、亚洲和中国的贫穷人。国际乐施会的其它成员,亦有在资金上少量支持香港乐施会的中国扶贫项目(951万)(以上数字皆为2005-2006年度) 。另外亦有向香港特区政府的赈灾基金申请资金,进行赈灾项目(175万,2004-05年)。

乐施会负责并谨慎地管理和监察扶贫用款,透过内部项目管理和外部独立审计机制,加上严格的行政成本比例及筹款成本比例等指引,确保扶贫用款得当。财务报告通过每年的乐施会年报公开发表。 〖乐施会中国发展基金〗

基金于1992年成立,透过综合发展的方法,包括提供基本设施、基础教育、技术培训、医疗援助及小额贷款等,协助偏远山区的贫穷人自力更生。 〖乐施会教育基金〗

基金用于乐施会的教育项目,支持贫穷地区的失学儿童和成年人获得基础教育,并支持教师培训,倡议政府保障贫穷人的教育权利。 〖耀强教育纪念基金〗

基金于2004年成立,支持在中国内地的教育项目。

四、国内扶贫项目合作

1987年,香港乐施会在中国支持的首个扶贫项目在广东省实施──向当地伤残人提供康复服务。 1991年,与贵州省有关政府部门合作水灾救援、民房重建等工作。1992年,香港乐施会成立“乐施会中国发展基金”。同年,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书,并设立了(昆明)项目办公室,先后与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昆明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贵州省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等部门合作开展农村扶贫发展和灾害救助工作。1997年,香港乐施会又与云南省扶贫办确定了省级合作伙伴关系。

随着乐施会在中国的工作由西南扩展至西北,2002年乐施会与陕西省扶贫办开展了农村扶贫发展项目,近年又与贵州省扶贫办合作培训项目。同时我们与国务院扶贫办系统合作开展多个培训、研究及考察项目,内容除了农村扶贫发展外、还包括艾滋病、及农民工务工前培训等议题。2006年乐施会与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乐施会与政府多年合作所共同取得的扶贫经验进行积极示范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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