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商学院
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应取得学术成果之基本要求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学位工作相关规定,充分发展具有“教学规范、商科特色”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特制定本要求。本规定为最低要求,适用于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其包括二级学科为:管理科学、工程管理、管理系统工程、工业工程、低碳经济与管理、能源战略与经济管理),以及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其包括二级学科为:企业管理、会计学、公司金融、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
申请类型 正常攻博 必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本人第一作者发表1篇SSCI/A&HCI/SCI/A刊期刊论文。 2. 本人第二作者发表2篇SSCI/A&HCI/SCI/A刊期刊论文 3. 本人第一作者发表2篇EI期刊论文。 1. 本人分别以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各发表1篇SSCI/A&HCI/SCI/A刊期刊论文。 2. 本人第二作者发表3篇SSCI/A&HCI/SCI/A刊期刊论文。 3. 本人第一作者发表3篇EI期刊论文。 工商管理过度条件(13级) 1. 本人第一作者发表2篇B级期刊论文。 2. 本人第一作者发表1篇B级期刊论文,且2篇CSSCI期刊论文 3. 本人第一作者发表4篇CSSCI期刊论文。 1. 本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各发表1篇A级期刊论文;或者第二作者发表3篇A级期刊论文;或者第一作者发表3篇B级期刊论文。 2. 本人第一作者发表2篇B级期刊论文,且2篇CSSCI期刊论文。 3. 本人第一作者发表1篇B级期刊论文,且4篇CSSCI期刊论文;或者第一作者发表6篇CSSCI期刊论文。 硕博连读 323本硕博连读
注:1. 论文发表只认以四川大学商学院第一署名单位,且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署名的,学生成果数以1/2认定。
2. 鼓励和支持管理学博士研究生以四川大学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其中EI、ISTP(CPCI-S)\\ISSHP(CPCI-SSS)收录的论文可认同为EI或者CSSCI学术论文,并可用于申请管理学博士学位,但整个在校期间只限一篇。
3. 影响因子超过2的SCI/SSCI期刊,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时,学生视同为第一作者;影响因子超过3的SCI/SSCI期刊论文,1篇论文视同2篇同等级别期刊论文。SCI/SSCI期刊的影响因子以论文发表所在年份为准。
4. 认定办法:SCI/SSCI期刊论文以DOI号为准,其他刊物必须是正式发表的期刊原件或由专门检索机构报告为准。 5. 四川大学学报,整个在校期间只限一篇B级期刊。 6. 从13级开始执行。
四川大学商学院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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