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政发[2011]40号
关于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以胡锦涛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围绕提高新兵质量这个核心,深化征集主体调整改革,紧抓基层推荐、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文化审查和审批定兵五个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征兵任务。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11]1
号通知,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男青年调整为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
1
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征集的女青年调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岁的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另外,今年国家适当放宽了大学毕业生入伍提干的标准条件并增加了提干名额。今年国家对
2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的政治审查,以本人的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的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伍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对入伍为政治条件兵除外)。
(四)关于女兵征集问题。根据国防部和军区要求,今年女兵征集工作仍然按照去年的办法实施,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应征女青年首先要在国防部征兵网站上报名,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根据网上自动评分排序结果,按照比例从高到低选取名单下发到各省。由市征兵办公室负责初检初审,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择优定兵。具体征集实施办法,省征兵办公室还将专门下发通知。
(五)身体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女青年都要162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
3
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12.00-18.00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56-110次之间;
以下身体条件符合入伍条件: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不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3厘米,经手术处理没有明显纹身瘢痕,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其他部位纹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三、各村任务分配
今年县政府下达我镇的征兵任务39人,经镇三套班子研究,各村应征兵员任务下达如下:界山2人、河岸2人、粮西2人、幸福2人、粮东2人、黎明2人、卫东2人、宋尖2人、东兴2人、新街2人、隆兴2人、八滩4人、老街2人、东进2人、岔河2人、西洼2人、胜利2人、新南2人、新港2人、新胜2人、新北2人、裕民2人。
四、具体工作安排
4
我镇今冬征兵工作的大体安排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10月26日为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成立班子,召开会议,筹划工作,部署任务,搞好兵役登记,按征兵任务数1:4的比例确定预征对象。进行目测初检。第二阶段从10月27日至12月9日为征兵实施阶段。主要是进行初审、去县体检、复审、定兵。第三阶段从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为输送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召开新兵欢送大会,做好新兵交接工作。第四阶段即2012年1月上旬为总结阶段,搞好征兵工作总结,上报有关材料。
各村于10月26日上午8:00(待定)按镇下达的目测数到镇参加初检,按兵员征集任务数1:3的比例于11月4日上午7:30(待定)前到县参加体检。
五、推进措施
1、加大依法征兵的宣传力度。重点抓好《兵役法》、《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兵役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宣传公民依法服兵役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大力宣传公民服兵役的条件、形式和办法,各村、各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50条以上。
2、强化征兵工作领导。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升虎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卢建波、人武部长赵建友、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洪正茂、
5
宣传委员刘朝霞等同志任副组长;王甲法、刘发林、冷德凯、洪兆凯、潘本春、胡界峰、顾善春等同志任成员,具体组织实施此次征兵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把完成征兵任务列入近阶段工作的重点,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做好应征青年的政审、体检和学历审核等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征兵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抓好优抚安置工作的落实,文化、广播电视部门利用各种手段营造浓烈征兵氛围。
3、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三套班子成员,分工干部、村支书、主任、会计、民兵营长为这次征兵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送县体检任务数,确保新兵征集数。
附:2011年各村征兵任务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七日
6
村别 八滩镇2011年各村征兵任务分配表
村别 到 镇 送 县 征 集 初验数 体检数 任务数 到 镇 送 县 征 集 初验数 体检数 任务数 界山 河岸 粮西 幸福 粮东 黎明 卫东 宋尖 东兴 隆兴 八滩 8 8 8 8 8 8 8 8 8 8 16 6 6 6 6 6 6 6 6 6 6 12 2 2 2 2 2 2 2 2 2 2 4 老街 东进 岔河 新街 西洼 胜利 新南 新港 新胜 新北 裕民 8 8 8 8 8 8 8 8 8 8 8 6 6 6 6 6 6 6 6 6 6 6 2 2 2 2 2 2 2 2 2 2 2 注:送镇初检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8:00(待定); 送县体检时间为11月4日上午7:30(待定)。
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