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人字〔2014〕10号
关于做好二O一四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一年的工作,现将2014年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原则
1、以德为首、以绩为主、公正合理、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校级党政领导由省委组织部考核;处级实职干部参加“民主评干”考核,故不再要求按本通知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只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以“民主评干”结果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2014年年度考核:
(1)停薪留职人员;(2)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3)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履行岗位职责、完成
工作任务与任期目标,能否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及较强的劳动纪律和较好的劳动态度。即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
1、处级干部: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教学、科研人员:主要考核政治思想、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工作的情况,考核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情况、业务水平、创新精神及其在教学、科研中的成果与贡献。
3、党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廉政建设、管理育人、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政策水平与工作实绩。
4、工勤人员: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安全生产情况,并结合技术等级,考核其操作技能及基本理论知识。
四、考核标准
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人员比例按各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所有处级实职领导占各单位基数,但不在本单位参加考核和评级)。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全年事假不超过10天,病假不超过20天;无旷工现象;无任何处分、处罚。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全年事假不超过30天,病假不超过60天;无旷工现象。
3、基本合格: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不足;基本做到廉洁自律;履行岗位职责
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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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全年事假超过30天、无正当理由不在
岗3个月以内的人员。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能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无正当理由不在岗3个月以上的人员。
5、2014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记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奖惩、晋升和调整工资待遇以及确定绩效奖励标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员,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推荐出国进修学习、岗位聘任等.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的人员,本年度不晋升薪级工资,同时,基本合格人员取消6个月绩效工资,不合格人员取消12个月绩效工资。
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一律不确定考核等次、不晋升薪级工资。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考核以自然年度作为周期。
2、填写考核表。个人对自已一年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二0一四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3、会议述职。各部门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述职测评会,由述职人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述职。
4、民主测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5、提交评议意见。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测评情况初步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并将评议意见送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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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步确定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7、校务会审议。校务会听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汇报,形成最终评价意见。
8、通报结果阶段。下发二0一四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9、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七、时间安排
1、单位考核阶段:2014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个人总结、述职、民主评议及公示(3天),并将本单位评议结果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收集意见阶段:2015年1月6日前,校考核办汇总各单位的初步评价意见,并予公示7天。
3、校务会审定,结果下文通报。
4、元月15日前各单位将《二0一四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交人事处。
附件:1、《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2、《二O一四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请务必使用16K纸双面 打印(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否则不予接收。
湖南工业大学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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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人数以2014年11月30日为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单位 教职工人 数 149 110 106 99 77 96 106 25 116 66 148 105 14 65 149 47 69 85 8 14+4 27+11 82 12 7 13 24 15 26 5 优秀等次名额 22 17 16 15 12 14 16 4 17 11 22 16 2 10 22 7 10 13 1 3 6 12 2 1 2 4 3 4 1 序号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教职单位 工人 数 保卫处 工会 学生处 团委 宣传部+统战部 监察处 计划财务处+招商办 后勤管理处+校医院 离退休工作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就业指导处 审计处 基建处 组织部 校长办公室+北京办事处 党委办公室 研究生处 科技处 教学评估处 发展规划处 校友会秘书处 后勤总公司+车队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住宅建设项目部 52 20 44 7 10+4 6 28+2 51+16 16 14 12 7 16 5 13+3 4 13 15 7 4 4 30+21 3+5 优秀等次名额 8 3 7 1 2 1 5 10 2 2 2 1 2 1 2 1 2 2 1 1 1 8 1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商学院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法学院 理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科技学院 音乐学院 冶金工程学院 财经学院 东莞包装学院 国际学院、国际交流处 建筑与城乡建设学院、两型研究院 图书馆 期刊社 高等教育研究所 档案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人事处 教务处 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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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二O一四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姓 名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工作岗位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职称 任职时间 本年度思想工作总 结 签名: 年 月 日 (可以另附页) 6
所授课程 完成学时 院系及班级 教学情况 科研情况 发表文章、参与项目及获奖情况: 所 在部门 意见 考 核领导小组意见 考 核结果 (请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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