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劳务协议
甲方: 高港区金港路南延和龙窝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人工费:大工:100元/天;小工:80元/天 二、双方责任
1、乙方应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上下班途中、 食宿期间的一切安全,与甲方无关。
3、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进度施工,不得
无故拖延、停工、中途退出。做好安全工作,不与居民发生口角纠纷。 4、乙方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不得与居民发生纷争,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名誉的事,如工人聚众到甲方讨要生活费、工资等。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调度,服从安排,及时快速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
6、每天用工情况,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7、乙方的食宿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补助乙方中午伙食费每人3.5元。
8、乙方作息时间按照甲方作息时间安排。
9、甲方不负责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乙方自行负责。 10、甲方支付乙方人工费,年底结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页脚内容 人员租赁协议书 甲方代表(签
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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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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