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08]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实施方案实际,确保我市建设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好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原则,突出源头治理,落实好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打防并举,确保消费者健康消费。
二、工作目标
1、落实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搞好“三品”认证工作,确保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保证以氯霉素等违禁药品检出率低于2%以下。
2、搞好监管机制,突出源头治理,切实保证我市渔药品饲料的健康与生产。
3、落实好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好生产、用药、销售台帐(记录),保证追溯率达到100%。
4、开展好水产品全信用体系建设,在江南三文鱼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白廊网箱养殖公司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促进我市诚信生产经营。
三、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以李龙球局长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长,分管工作的副局长王树棠为副组长,渔政站、水产站、疫病防治站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渔政站,刘英朝为办公室主任并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进程。
(二)搞好宣传发放
充公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标语来营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良好氛围,推动全民参与意识,促进各项进程。
(三)保障有力
切实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3万元用于专项经费,确保人员、经费、时间和效果的落实。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 按照工作方案内容编制好宣传标语、宣传栏、车(船)等形式搞好宣传。
2、督查整改阶段(2010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 按照工作内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二证”(水域养殖证、营业执照)、“三帐”(生产、用药、销售台帐)切实打击违禁渔药品、饲料的流通,发现问题立即整
改,依法论处。
3、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9-10月)
迎接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督查与验收,并做好回头看和材料整编。
4、国检验收阶段(2010年11月)
根据创建工作内容,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按照本单位工作责任,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本部门不出现任务差错。
2、力求行政长官首问制,切实保证时间、人员、经费的落实。
3、强化信息联络,做好登记证报制度,各乡(镇)、大型养殖场(户)、加工企业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以文字形式报水产局创建办。(电话:3321074 传真:3335468 联系人:刘英朝 曹赛秀)。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资兴市水产局 201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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