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伴沃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美国核安全规制模式的转变及启示

来源:伴沃教育
第16卷第1期2017年3月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美国核安全规制模式的转变及启示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

胡帮达

北武汉430074)

摘要:美国核安全规制模式是各国学习的样板。在三里岛核事故前美国采用基于确定论的规制模 式,要求企业采取纵深防御措施保障核安全,但该模式存在主观判断、过度依赖技术可靠性而忽略人为因 素的重要性等不足。三里岛核事故发生后美国提倡基于概率风险论的规制模式,要求企业全面考虑技术 可靠性和人为因素来强化核安全,并以风险指引方式优化核安全资源配置和增强规制的灵活性。我国应 借鉴美国模式,在《核安全法》中确立风险概念和建立风险评价机制,引导核安全监管向基于概率风险论 的规制模式转型。

关键词:核安全规制;确定论规制模式;【中图分类号】

御;概率风险论;风险指引

【文章编号】1671 7287(2017)01 0014 08

安全法律制度的建构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世界核 安全规制学习的典范。以美国为中心,考察核安全 规制模式的演变过程和发展趋势,对我国核安全法 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DF467 【文献标识码】A

“十二五”以来,我国核电发展迅猛,现已成为 在建核电机组数全球第一、在运行核电机组数全 球第四的核电大国。“十三五”期间,我国继续推 进核能发展,将实现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 800 万千瓦,在建达到3 000万千瓦以上①。发展核能 对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环境 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条件,而 核安全应当通过合理的制度建构予以保障。日本 福岛核事故的发生给世界各国敲响了核安全的警 钟,也推动了我国核安全法制建设的进程。2013 年,《核安全法》被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 法规划》;201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 全国人大环资委提请审议的《核安全法(草案)》进 行初审,目前该草案已经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 求意见,之后将做进一步的修改。《核安全法》立 法以及其出台后的核安全相关法规的制定都将围 绕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核安全这一主题展开,换 言之,核安全规制方法的设计与选择是核安全法 律制度构建的重点所在。美国是最早发展民用核 能的国家,也是当前运行核电机组最多的国家,其 核安全规制的理念和措施对国际核安全法律制度 的发展和对继美国之后发展民用核能的国家的核

一、核安全问题及其规制

核安全问题源于人们认识到电离辐射会损害 人体健康,因而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科学家对伦 琴射线的发现,但核安全问题受到重视则与“二战 时期”原子弹的爆炸密不可分。1945年广岛核爆 展现了核武器的巨大杀伤力,人们开始“谈核色 变”,这也是1954年美国倡导“原子用于和平”后 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即如何在发展民用核能、让 核能造福人类的同时避免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 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核安全(Nuclear Safety), 是指实现正常的运行工况,防止事故发生或减轻事 故后果,从而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不当的 电离辐射危害。核领域与之密切相关但又存在区别 的两个概念分别是核保障(

Nuclear Safeguard)和核

安保(Nuclear Security),前者是指通过组织、法律和

【收稿日期】2016-12-16

【作者简介】胡帮达( 1986-),男,江西余干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环境法与能源法、核政策与法律 ①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十章“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14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技术的机制防止核技术和核材料被滥用于军事目 的;后者是指防止、侦查和应对涉及核材料和其他 放射性物质或相关设施的偷窃、蓄意破坏、未经授 权的接触、非法转让或其他恶意行为。换言之,此 处讨论的核安全限于合法的民用核能过程中生产 安全的范畴。

民用核能利用活动涉及核能产业的整个链条, 包括放射性矿产资源的采冶,核燃料的生产,核材料 的加工,核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退役,放射性物 服务的,因此对核安全问题的系统考虑也始于美 国“二战时期”的“曼哈顿工程”。由于核反应堆是 一项极为复杂的工程,当时参与该工程的专家分 别来自理论物理、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和电力工程 等各科学学科,每个学科的科学家分别负责设计 和建造工程的一部分。其中,来自杜邦公司的化 学工程师负责华盛顿州的核反应堆建造工作。杜 邦公司的工程师基于其在化工领域的经验将反应 堆设计成分开的相对独立的子系统,这样每个子 质的运输,核燃料与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放射源 的生产与利用,等等。这些活动会直接或间接产生 电离辐射,实施不当则会带来安全问题。核安全规 制的实质就是对这些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行为和因 素进行防范和控制,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考虑到 核能利用活动中核设施运行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更 为严重,核安全规制的重点目标在于确保核设施的 安全。这也是狭义的核安全概念。

核安全规制依赖于法律的支撑。美国1954 年《原子能法》在解禁民用核能利用活动的同 时,要求从事核能利用活动的许可证持有者确 保其活动的安全,为核安全规制提供了法律基 础。然而,由于核能利用活动所涉技术的特殊 性和复杂性,核安全规制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规 制或者社会性规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往往 难以全面或详尽地规定其具体的规制手段和方 法,核安全规制的任务通常转由专门的规制机 关依据法律的授权制定法规、导则或技术标准 等来完成。美国于1974年通过《能源重组法》 来改革原来的监管体制,并建立独立的核安全 规制机关一

美国核监管委员会,授予该机关

充分的核安全规制职能,这在一定程度上便是 对这一思路的深化。本文所论述的核安全规制 的模式问题,也正是从研究美国核安全监管机 关在规制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的防范和控制核 安全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层面上来展开。数十年 来,经过不断摸索与发展,美国核安全规制的模 式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

二、基于确定论的规制模式及其不足

1.基于确定论规制模式的形成

核反应堆的设计和建造最初是为制造核武器

系统定型了就可以对相关的系统进行设计[1]。杜 邦公司的做法创造了功能和结构独立性的概念并 促成“纵深防御”概念的诞生[2]。

所谓纵深防御,即通过设定一系列连续和独 立的防护层次或实物屏障,当某一层防护或屏障 失效,后续防护层或屏障就会发挥作用,从而防止 特定事故的发生。在核设施上,纵深防御的概念 应用在两方面:一是要求提供多层次的设备和规 程,包括按照适当的质量水平和工程实践正确并 保守地设计、建造和运行核电厂,防止其偏离正常 运行;设置专用系统并制定运行规程以防止或尽 量减少假设始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坏,检测和纠正 偏离正常运行的情况,以防止预计运行事件升级 为事故。二是针对核设施设置多道实体屏障,防 止放射性物质外逸。这些屏障通常包括燃料本 身、燃料包壳、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边界和安全 壳等。纵深防御的安全理念是,只要上述要求实 施得当,就能够确保任何单一的技术故障、人为或 组织失误都不会导致有害影响,并确保可能引起 重要有害影响的叠加故障概率处于较低状态。

为评价纵深防御措施的性能及其有效性,美 国原核安全规制机关一

原子能委员会采用了

“设计基准事故”的概念来制定安全标准。美国原

子能委员会要求安全设计要包括多种备用设备和 冗余设施以作为纵深防御的一部分,并根据专家 的判定,把单个设备故障或者操作失误而引发的 特定始发事件称为“可信事故”,把“设计基准事 故”限定为“最大可信事故”。由于“设计基准事 故”旨在估计反应堆因根本设计缺陷和最坏事故 而出现故障的可能性,所以美国原子能委员会认 为如果核电厂能够抵御设计基准事故,它就能抵 御其他任何事故,亦即核设施达到了安全的标准。

15

美国核安全规制模式的转变及启示

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和后来的核监管委员会甚至认 为满足上述安全标准的纵深防御过程可以允许绕 过电厂操纵员的设计,即让所有的设计基准安全 功能在事故状态下自动反应,而不需操纵员积极 干预。这种以假定一系列限定数量和规模的可信 事故为基础来制定法规和标准的安全规制模式, 因其中的可信事故的范围®都是确定性的而被称 为基于确定论的规制模式。

的水流,90%的应急冷却剂在到达堆芯前从原冷却 剂流失的裂口处流出。上述研究报告和实验都说 明堆芯应急冷却系统性能及有效性存在不确定 性,反应堆安全壳已经不能被视为阻止放射性物 质溢出的牢不可破的屏障。换言之,纵深防御措 施仍可能失效,美国原子能委员会之前排除的不 可信事故也可能是可信的。

基于确定论的纵深防御措施不仅存在上述关 于反应堆应急冷却系统可靠性的担忧,还经受各 2.基于确定论规制模式面临的挑战与不足

上述基于确定论规制模式依赖于纵深防御措

施提供多重屏障以有效将放射性物质控制在设定 的系统内,从而保护人体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危 害。然而,这些屏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以及假定 的可信事故的合理性也是该模式面临的挑战。

从20世纪50年代早期开始,美国原子能委员 会组织实施了各种小规模的实验来获取关于反应 堆安全的资料,但是这些实验并未给美国原子能 委员会关心的一个大问题一因丧失冷却剂而导 致的堆芯融化事故一

提供多少有价值的指

导[3]。反应堆专家认为,虽然几率可能很小,因丧 失冷却剂而导致的堆芯融化事故仍可能发生。因 此,反应堆的安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应急堆芯 冷却系统的妥当设计和在事故状态下的正常运 行。而在丧失大量冷却剂的情况下,如果应急堆 芯冷却系统运行失败,停堆产生的大量衰变热量 将会导致堆芯融化,届时包容核燃料的压力容器, 甚至安全壳都有可能被冲破,以至于向环境释放 大量的放射性物质。甚至还有人担心,融化的核 燃料将会不断渗入地下,穿透地壳而到达中国(这 种情景被称为“中国症候,’)[3]。

虽然美国原子能委员会仍然对反应堆安全性 充满信心,但是其有限的实验和经验并不能有力 地证明该安全判断。为此,1966年

11月,美国原

子能委员会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小组来研究应急 系统的问题,1967并同时组织开展相关的实验研究。

年,特别工作小组完成的研究报告显示,如果

应急冷却系统不正常运行而发生堆芯融化等一系 列事件时有可能导致安全壳破裂。

1970年,美国

原子能委员会所属的爱达荷原子能公司进行的一 次小规模测试发现,因丧失冷却剂而使压力容器 内产生的高压蒸汽阻止了来自堆芯应急冷却系统

16

种现实的考验。

1975年3月,美国田纳西河流域 管理局的Browns Ferry核电站由于技术人员点燃

蜡烛来检查电缆线附近漏气口而发生火灾,大火 持续7个小时几乎导致其中一个反应堆的安全设 备瘫痪。这一事使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开始意识到 单个故障引发一连串使冗余安全特性失效事件

(即“共同模式失败”)的可能性[3]。这种可能性在 随后发生的三里岛核事故中便变成了现实。1979 年3月28日,宾夕法尼亚州三里岛核电站二号反

应堆的一个泄压阀没有自动回座导致大量堆芯冷 却剂溢出,堆芯压力和温度骤然升高。由于反应 堆控制室的仪器盘并没有清晰地显示出这一情 况,操纵人员也不知道发生了丧失冷却剂的事故, 虽然应急反应堆冷却系统根据设计自动工作,但 是操作人员决定减少应急冷却剂的流量。当专家 意识到电厂正在发生丧失冷却剂事故并且(用冷 却剂)淹没堆芯时,反应堆已经遭受了不可逆转的 损坏一反应堆堆芯已经融化近半[4]。三里岛事 故发生两周后,卡特总统成立三里岛事故总统调 查委员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最终的调查报告 认为,本次事故基本的问题和原因不是设备的问 题,而是与人相关的问题,现有的法规不能保障安 全,满足法规要求也并不意味着安全。

三里岛核事故的发生打破了核能绝对安全的 神话,从规制模式来看,三里岛核事故说明严重的 反应堆事故完全有可能发生,而且严重的事故后 果完全有可能由于各种没有预想到的事件导致, 即说明基于确定论的规制模式存在不足。 正如三 里岛事故总统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所建议的,为了 防止严重事故的发生,相关的组织、程序和实际操

分析报告标准格式a

iiiflMIglll

进堆核电占安全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以及核监管委员会的规制方式都有必要进行根 本性的变革[5]。

性地使用概率风险评价方法。而由于这些规制人 员只懂得确定论分析方法,实际上没有人重视去 学习概率风险评价法。

三、基于概率风险论的规制模式之兴起

1.概率风险评价法之引入

随着核电发展规模的扩大和一系列安全争议 的发生,公众越来越渴望知道核电厂到底是否安 全。在基于确定论的规制模式下,核安全规制机 关制定安全法规和标准主要是基于经验、实验结 1979年二里岛核事故发生,事故原因正好被

WASH-1400报告所言中。在1979年三里岛事故 总统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以及1980年美国核监管委 员会组织的“三里岛核事故评价与报告特别询问 组”的调查报告的强烈建议下,美国核监管委员会 才开始认同WASH-1400报告的结论,对传统的基

果和专家判断[6]。由于没有考虑量化估算风险, 核安全规制机关不能有效地对事故的重要性进行 排序或者判断额外的安全系统所增加的安全边 界,其只能问及核设施会出什么错以及出错后的 后果是什么,而不知道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后果的 严重程度。在经历一系列关于纵深防御有效性的 争议后,核安全规制机关开始寻求新的评价安全 的方法和规制模式。

1972年,美国原子能委员会聘请麻省理工学

院的Norman C. Rasmussen教授牵头组织“反应堆 安全研究”项目。在研究过程中,项目组以两座核 电站作为参考设计,首创性地运用“故障树”和“事 件树”的分析方法®计算了美国100多座轻水堆的 运行风险。该研究项目历时3年并于1974年完 成,成为思考核电厂安全的转折点。Rasmussen教

授组织完成的《“WASH-1400反应堆安全研究报告》(以下简称

报告”)得出了许多新结论,其首要

发现是,与其他人造事故(如汽车事故、飞机坠毁 等)和自然事件(如飓风等)相比,核电厂运行方面 的风险实际上很小,其风险的主要诱因不是之前 被作为设计基准事故来重视的大的丧失冷却剂事 故,而是未能紧急停堆的预计瞬变和小的丧失冷 却剂事故。该报告认为,核电厂内人的行为对评 估公众健康风险起主要作用而不应被置于电厂设 计之外[7]。这一观点与之前纵深防御理念中设计 基准包络概念的预期正好相反。

虽然WASH-1400报告的作者认为该报告为 完善核电厂法规和许可提供了独特而有力的方 法,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方法会怎样被用于规制 决策。不幸的是,由于报告成为关于核能安全与 可接受性政治争论的核心,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并 没有立即使用这种新方法,只允许规制人员一般

于确定论的规制模式进行反思并重视概率风险评 价法。从

1979年到1982年,核监管委员会开展了 多项针对概率风险评价的研究,并于1983年发布 了《概率风险评价程序:核电厂实施概率风险评价

指南》,用于指导核电企业研究和应用概率风险评 价法2.,标志着基于概率风险论的规制模式的诞生。基于概率风险论的规制模式之实践:核安全

规制目标的确定

美国1954年颁布的《原子能法》规定核能利

用活动不得给公众带来不适当的风险。然而在基 于确定论规制模式下,核安全规制机关在制定安 全标准和实施监管时并不能直接回答“多安全才 算足够安全”的问题,也不能定量说明剩余风险是 明确可接受的[8]。而在基于概率风险论的规制模 式下,解决上述问题成为可能。

1979年,美国反应

堆安全咨询委员会和三里岛核事故总统调查委员 会开始建议美国核监管委员会,考虑建立量化的 安全目标并将其安全理念完全展示于公众面 前[9]。美国核监管委员会也认为,现有的监管实 践可以确保基本的法定要求得到满足并为公众提 供了充分的保护,但为了更好地检验现有以及待 采取的规制措施的充分性和必要性,仍需改进现 有的监管实践,从而形成一套协调与一致性的核 电厂规章和一个更具预期性的规制过程,增进公 众对核监管委员会采取的规制准则的理解,并增 强公众对核电厂运行安全的信心。基于上述原 因,核监管委员会决定要制定一个关于安全理念 和安全一成本权衡在核监管委员会安全决策中的 作用的明确政策声明,即核电厂安全目标政策。

①事件树分析(Event Tree Analysis),是指一种从假想发生基本

始发事件开始直至合乎逻辑地演变成系统故障事件的诱导技术;故 障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是指一种从假想和定义故障事件开始并系统地推断导致故障事件发生的事件或事件组合的推论技术。

17

美国核安全规制模式的转变及启示

从1979年末开始,在核能产业的专家、公共利 益团体代表和学者的共同参与下,历经多次修改 和论证并在试行2年的基础上,美国核监管委员会 于1986年发布了最终版的《核电厂运行安全目标 政策声明》。该安全目标政策聚焦于核电厂运行 对公众的风险(包括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状态 下反应堆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风险),将核电 厂运行安全目标分为两个定性目标和两个定量指 标。其中,两个定性安全目标分别是:保护公众中 术低;其次,选定的安全目标体现了保守思想;再 次,安全目标考虑了不确定性,在使用概率风险评 价时平衡了确定论方法,仍然重视纵深防御措施; 最后,安全目标反映了各方的利益需求,如安全目 标的制定过程吸纳了不同主体(包括专家、公众、 核能企业等)参与,考虑了技术问题与价值偏好问 题,体现风险一收益的平衡[11]。

为实现上述政策声明中的安全目标,美国核 监管委员会于199。年发布了《安全目标实施方 的个人成员免于核电厂运行带来的不利后果,使 其不用承担显著的额外健康和生命风险;核电厂 运行所带来的社会性的健康和生命风险应当小于 或者和其他电力生产技术导致的风险相当,并且 相对其他社会性的风险而言,没有带来显著的额 外风险。两个定量指标分别是:反应堆事故导致 的核电厂附近®的人均即时死亡风险不得超过美 国人通常披露的其他事故的即时死亡总风险的千 分之一;核电厂运行可能导致的核电厂附近②区域 人群癌症死亡风险不得超过其他原因导致的癌症 死亡总风险的千分之一。两个定性目标是首要目 标,两个定量指标则为用来实现上述定性目标的 辅助目标[1。]。

美国核监管委员会认为,之所以采取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的目标模式,是首先考虑到保障核电 厂不至于给公众带来显著的死亡或伤害风险,即 这样一种安全水平能够使生活或者工作在核电厂 附近的个人能够正常地进行相关活动而不用因临 近核电厂而有特别顾虑,而定量的健康影响指标 可以用于监管决策过程,使得目标具有可操作性。 该政策声明的目的在于大致界定一个核电运行过 程中给公众带来的放射风险的可接受水平,即回 答“多安全才算足够安全”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可接受风险并不意味着 核电厂(事故)导致的伤亡是可以接受的,而是这 种风险水平下的伤亡是常规的或者允许的事件, 因为任何其他之前可接受的风险(如驾驶汽车或 游泳等)所导致的伤亡结果在后来都有可能不被 接受。美国核监管委员会认为,核电厂运行安全 目标之所以是可接受风险水平,主要体现在:首 先,安全目标集中以公众健康为中心,要求核电厂 运行的健康风险要比其他(目前被接受的)发电技 18

案》。该方案指出,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将在制定新 规章和评估、修改现有规章时考虑其与安全目标 的一致性并广泛利用概率风险评价法作为评估核 电厂性能及其对公众风险的工具,同时制定关于 安全目标的分割辅助指标以作为制定监管导则的 基础③。实践证明,以概率风险论为基础制定的核 安全目标在评估商用核电厂风险接受性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尽管它不是一个具有强制约束力的 法规,但影响着美国核监管委员会的核安全规制 措施的设计,已经成为当前美国核监管委员会规 制的新路标。

四、核安全规制模式的新发展

核安全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核电企业掌握概率 风险评价法并应用于日常的核安全管理活动。为 此,1988年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发布了“个体核电厂 严重事故漏洞检查”的通用函[12],要求每个核电厂 许可证持有人采用概率风险评价法来评价和降低 电厂事故风险。在此通用函的要求下,到1992年 全美1。6座核电厂都完成了概率风险评价,为进一 步实施和发展基于概率风险论规制模式奠定了 基础。

2。世纪9。年代中期以后,美国核工业界开始 认识到概率风险评价法在降低风险和成本效益方 面的作用。他们开始抱怨核监管委员会的规制模 式过于僵硬,没有努力去区分安全和非安全问题, 也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优先排位,其后果是分散 了本应集中于最重要安全问题的监管资源,也不 利于激励核电企业提高核电安全水平。企业的诉① 根据美国《核电厂运行安全目标政策声明》的解释,这里的

附近”是指核电厂厂址1英里范围内。② 根据美国《核电厂运行安全目标政策声明》的解释,这里的附近”③ 是指核电厂厂址1。这些安全指标后来也被国际原子能机构所采纳。

英里范围内。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求得到了美国核监管委员会的重视和回应,1995 年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在规制活动中使用 概率风险评价法的政策声明》。该政策声明指出, 因为概率风险评价法可在促进安全决策、提高监 管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核电企业不必要的压力方 面完善规制过程,核监管委员会将鼓励概率风险 评价法的利用,并将其扩展应用于所有的核规制 事项中作为基于确定论安全评价法规制措施和纵 深防御原则的补充。该政策声明还要求,核监管 行和其他的决策过程。这种规制路径将综合利用 风险洞察力、纵深防御原则下的工程分析与判断、 安全边界和表现历史等因素,促使核监管委员会 将注意力放在最重要的安全活动中,建立评价表 现的客观标准、制定可供监测系统和许可证持有 人表现的量化参数,为核安全标准的遵守方式提 供灵活性[16]。美国核监管委员会认为,这一计划 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综合、全面的风险指引和 基于表现的核安全规制体系。这种规制模式目前 委员会的规制人员、核电厂许可证申请者和持有 者要准备好考虑法规、导则、许可过程和监督检查 计划的新变化。这一政策声明的发布,标志着美 国核监管委员会基于概率风险论规制模式得到拓 展并开始进入新的阶段。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将这 样一种一

在利用风险洞察力和考虑其他因素的

基础上制定的、确保许可证持有者和监管者更好 地聚焦于对公共健康和安全更为重要的设计和运 行问题的法规称之为“风险指引规制的法规”[13]。

为了实现上述政策声明的目的,美国核监管 委员会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概率风险评价实施计 划”来确保其反应堆规制、反应堆安全研究、员工 培训、核材料与放射性废物规制和强制执行等规 制活动中概率风险评价法的应用。这其中最雄心 勃勃的一个计划就是1998年启动的,旨在提供一 种客观、风险指引、易于理解和可预期的方式来监 督核电厂表现新的“反应堆监督程序”。该监督程 序允许核监管委员会在规制事项的风险显著性方 面享有重要的裁量权,同时要求核监管委员会以 客观的方式评价安全重要性,以公开透明的方式 监测核电厂的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决定对违 反行为的制裁措施[14]。

2000—2006年,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将上述“概 率风险评价法实施计划”改为“风险指引法规实施 计划”,集中关注反应堆安全、核材料安全和核废 料安全这3个被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列为“战略计 划”中的主要领域,以更清晰地描述核监管委员会 风险指引的规制思路[15]。从2007年开始至今,美 国核监管委员会将“风险指引法规实施计划”改为 “风险指引和基于表现的计划”,即将风险指引规 制方式与“基于表现的规制方式”①进行融合,以应 用于核监管委员会法规制定、许可、检查、评价、执

已被很多国家所借鉴并被国际原子能机构所推 荐,成为核安全规制的新趋势[17]。

五、美国核安全规制模式对中国的启示

作为世界头号核能国家,美国核安全规制的 经验和模式向来是各国学习的样板,这对最大的 核能发展国家尤其是核安全制度正处于完善阶段 的中国而言同样具有参考借鉴价值。笔者认为, 从美国核安全规制模式的转变与发展历程中,至 少可以得出以下三方面的启示。

首先,核安全规制不仅体现在要求技术的可 靠性,还应当考虑人的行为的可靠性。美国传统 的基于确定论的规制模式将核安全的重点放在技 术和设备性能的可靠性上并认为只要在技术上层 层设防,不需人为干预便可使核设施能够抵御事 先假定的可信事故,便可确保不发生核事故,然而 实际尤其是三里岛核事故的教训说明,导致核事 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技术不可靠,而是对人 为失误的估计不足。因此,在三里岛核事故后,美 国核监管委员会开始强调人的因素的重要性,发 展和采用将负责管理和操作核电厂的人视为核安 全的一部分的基于概率风险论的规制模式。

其次,安全不是绝对的,核安全规制目标应当 体现为风险的接受性。在传统的基于确定论的规 制模式下,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和核能企业只能根 据专家的有限经验判断来定性回答核设施到底安 全还是不安全的问题。而在基于概率风险论的规

①“基于表现的规制方式”(Performanc.e-Based Approac.li),即一

种将表现和结果作为规制决策主要依据的规制方法。这种规制方 法的特点包括:建立监测系统、设施和许可证持有者表现的量化参 数,建立有评价表现的客观标准以及允许许可证持有人可以灵活决 定满足标准的方式。基于表现的规制注重所需要的可以测量的结 果,即一个基于表现的法规会规定规制对象需要达到的结果(目 标),而不具体指示规制对象如何达到这种结果。对于美国核监管 委员会来说,基于表现的规制主要用于能够确保足够安全边界的行 为,即在确保不会因该行为不符合表现标准而立即导致安全顾虑。

19

美国核安全规制模式的转变及启示

制模式下,核安全转化为量化的风险概念,从而可 以和人们日常习惯的工业和生产活动的安全性进 行比较,安全不再是安全与否的问题,而变成多安 全才算足够的问题。美国核监管委员会以概率风 险论为基础,将核安全目标定位为“可接受的风险 水平”,使得核安全规制摆脱了单纯技术规制的窠 臼,而更多地回应核能风险的社会接受性问题。

再次,核安全规制应当增强灵活性,优化核安 全监管和管理的资源配置。在基于确定论规制模 its use in the nuclear power industry : a tribute to

the late professor Norman Carl Rasmussen [ J ]. Reliability Engineering and System Safety , 2005 ,

89(3) :271-285.

[3] WALKERJ S, WELLOCK T R.A short history of

nuclear regulation: 1946—2009 [ EB/OL ]. [2016-11-05 ]. http : // www. nrc. go^^reading- rm/doc-collections/nuregs/brochures/br0175/.[4] ROGOVINM.Three mile island: a report to the 式下,美国原子能委员会要求核能企业采用纵深 防御的措施但无法评估其采取的安全措施所增加 的安全效益,亦不能对安全问题的轻重缓急加以 区分,监管资源分散且效率不高。在基于概率风 险论的规制模式下,核安全问题根据其量化风险 值得以高低排序,美国核监管委员会可以在风险 显著的领域投人更多的监管资源,同时核能企业 亦可在风险显著的环节(即安全薄弱环节)投入更 多的管理资源,从而补足核安全的短板,这样使得 有限的核安全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提高了核安全 监管的效率。与此同时,在核安全目标分解成了 可以量化的指标的情况下,美国核监管委员会采 用从结果上评价核能企业是否达到了安全指标而 不再强制要求核能企业达标的具体手段的规制方 式,在没有降低核安全水平的条件下,给予了核能 企业选择的灵活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企 业的合规成本。

对中国而言,当前我们主要还是依赖传统的 基于确定论的规制模式,概率风险评价法虽已引 入但还没有得到全面推广和适用,基于概率风险 论的规制模式也还未得到提倡。对于我国正在 征求意见的《核安全法(草案)»,建议纳入风险 的概念,以风险的接受性来定位安全原则的内 涵,引人核风险评价机制,为我国核安全监管部 门朝基于概率风险论的规制模式转型提供法律 指引 。参考文献:

[1 ] RHODES R.The making of the Newatomic bomb[ M ].

York:Simon and Schuster, 1986.

[2] ofKELLERW,MODARRES probabilisticM.A historical overview risk assessment development and

20

commissioners and to the public[EB/OL] .[2016­11 - 05 ]. http: / www. threemileisland. downloadsorg/ /354.pdf.[5 ] KEMENY J G, BABBITT B, MARKS P A.The needPresident's for change,the legacy of TMI :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n the accident at mileWashingtonthree island [ M ] . : The Commission,

1979.

[6 ] U. S.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History of

the NRCr s risk-informed regulatory programs[EB/OL ]. [ 2016 - 11 -05 ]. govaboutinformedhttp : / www. nrc./-nrc/regulatory/risk-/history.html.[ 7 ] safetyU. S.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Reactor study: Uan assessment of accident risks in.S. [ EB/OL]. [2016-11-05 ] .http : /govwww.nrc. sr/reading-rm/doc-collections/nuregs/staff/ 75-014/.

[8] OKRENTD.The safety goals regulatoryof the U.S. nuclear commission [ J ]. Science,1987,236

(4799):296-300.

[ 9] SPANGLERM B. A summary perspective on NRC’

s implicit and explicit use of ConceptsDe Minimis Risk inNuclearin regulating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the Fuel Cycle [ J ]. IssuesInContemporary Risk Analysis,1987,2( 1) :111-143.[10] U.S.Nuclear theRegulatory Commission.Safety forgoals operation of the nuclear power plants [EB/OL ]. [ 2016 - 11 - 05 ]. docshttp : / pbadupws. nrc. gov// ML0717/ ML071770230. pdf.[ 11 ] FISCHHOFFB. Acceptable risk: the nuclearcase of power [ J ] . Journal of Policy Analysis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and Management, 1983,2(4) :559-575.[12] U.S.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Individual plant examination lor severe accident vulnerabil­ities [EB/OL]. [ 2016-11-15 ]. http : // www.nrc.gov/reading-rm/doc-collections/gen-comm/ gen-letters/1988/gl88020.html.[13] KADAKAA C,MATSUOB T. The nuclear industry's transition to risk-informed regulation and oper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 J ]. Reliability Engineering and System Safety,2007,92 ( 5 ):

609-618.

[14] U.S.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Reactor o­

versight process basis document [ EB/OL ]. [2016-11-16] .http: /www.nrc.gov/NRR/O- VERSIGHT/ASSESS/.[ 15 ] U. S.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Risk-in­

formed regulation implementation plan [ EB/

OL]. [ 2016 - 11 - 17 ]. http: / www. nrc. gov/ about-nrc/regulatory/risk-informed/history/2000-2007.html.[16 ] U. S. 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White paper on risk-informed and performance-basedregulation[ EB/OL].[ 2016-11-18 ]. http: /www. nrc. go^^reading-rm/doc-collection^^com-mission/secys/1998/secy1998 - 144/1998 - 144scy.pdf.[ 17 ]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Risk in­

formed regulation of nuclear facilities: overview of the current status[ EB/OL].[ 2016-11-18]. http : /www-pub. iaea. org/books/IAEABooks/ 7175/Risk Informed Regulation of Nuclear Fa­cilities Overview of the Current Status.

On Transformation of U.S. Nuclear Safety Regulation Mode and Its Implications

(Law School,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430074,China)

HU Bangda

Abstract: U.S.nuclear regulation mode remains a role model followed by many countries. Before the Three Mile

Island nuclear accident,US used to adopt a nuclear mode based on deterministic theory and required the nuclear companies to take measures of Defense in Depth to ensure nuclear safety. However,the deficiencies of the mode were obvious for its dependence on subjective judgments and over-reliance on technical reliability while ignoring human factors. After the accident,US advocated a new mode based on Probabilistic Risk theory and required nu­clear companies to take full account of technical reliability and human factors to improve nuclear safety, and a­dopted risk-informed way for safety regulation,optimizing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enhancing regulatory flexibility. China should follow the example and promote a transition to the mode based on Probabilistic Risk Theory through establishing risk conception and risk evaluation mechanisms in Nuclear Safety Act.Key words: nuclear safety regulation; regulation mode based on Deterministic Theory; defense in depth; Proba­bilistic Risk Theory; risk-informed

【责任编辑:张爱梅】

2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