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事大厅管理制度
为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督促各部门按时、保质地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是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工作。
二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各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情况和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开展服务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通过定期开展通报、考核、评议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按既定的规划和计划表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实行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在每月8日前,报送本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对照上报的工作进度计划表的内容编制工作完成情况表。
四是实行检查督办制度。成立街道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督查组,围绕专项效能监察的内容,通过日常网络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和各部门上报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组织督导组到建设工作进展较慢的部门进行现场督办。
五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设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效能监察工作通报”,每季度对各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情况、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督查组检查督办的情况进行通报。
六是实行领导问责制度。建立工作落实约谈制度,对存在行政效能问题,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度缓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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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不力、工作滞后的部门,对其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然不重视该项工作,对存在问题整改不认真、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建设工作任务的单位,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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