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遗嘱导致家庭成员争产反⽬的事时有⽿闻,因所⽴遗嘱不明令家⼈对簿公堂的也有不少。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订⽴⼀份从内容到形式都合法有效的遗嘱?下⾯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怎样⽴遗嘱才合法有效
遗嘱中应当明确写出遗嘱⼈各笔财产所对应的继承⼈,以及各继承⼈的继承份额和继承发⽣的时间与条件。不符合以下任⼀⽆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1、⽆⾏为能⼒⼈和限制⾏为能⼒⼈的所⽴的遗嘱⽆效;2、受欺诈、胁迫等⽽⽴的遗嘱⽆效;3、遗嘱内容中的违法部分⽆效;4、遗嘱继承⼈先于⽴遗嘱⼈死亡的,其部分⽆效。
遗嘱是被继承⼈⽣前依法处分个⼈财产,并于其死后发⽣效⼒的单⽅民事法律⾏为。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遗嘱处分个⼈财产,可以通过遗嘱将个⼈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的⼀个或数⼈继承,也可以⽴遗嘱将个⼈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以外的⼈。如何⽴遗嘱才有效,根据《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必须符合⼀定条件才有效。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遗嘱⼈必须具有遗嘱能⼒,即完全民事⾏为能⼒⼈才具有⽴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受胁迫、欺骗所⽴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不得利⽤遗嘱处分不属于⾃⼰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中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遗嘱⽅式包括公证遗嘱、⾃书遗嘱、代书遗嘱、⼝头遗嘱和录⾳遗嘱五种。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经公证机关办理;⾃书遗嘱由遗嘱⼈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以代书、⼝头或者录⾳的⽅式⽴遗嘱,还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在场见证,否则所⽴遗嘱⽆效。⼝头遗嘱形式只能在危急情况下采⽤。另外,若⽴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书、代书、录⾳、⼝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遗嘱继承涉及的财产,容易引起纠纷,那么,⽣活中遗嘱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是我们总结的⽇常⽣活中遗嘱继承的⼋⼤误区,希望看完它,您能从中吸取经验。
误区⼀: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样
有不少⼈认为,“继承”这事有《民法典》管着,就是⾃⼰不⽴遗嘱或⽼⼈没有⽴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样。
律师纠错: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前⽴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不能法定继承。如此⼀来,有没有遗嘱就不⼀样了。
误区⼆:只要⽴了遗嘱⼀切就ok
按照⼈们的⼀般理解,只要⽴了遗嘱,⾝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这么简单。
律师纠错: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遗嘱⼈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烦。
⾸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前提条件是所⽴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效,遗嘱继承显然⽆法实现。
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如,⽴遗嘱⼈在遗嘱中只说明了⾃⼰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得以实现。打个⽐⽅,只在遗嘱中说⾃⼰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钱存在哪个银⾏,存单放于何处,可以想象,后⼈的“寻宝”之路该是何等艰⾟。如若找不到相应的凭证,这些财产⽆异于“流失”。
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了等于没⽴。实践中,有些⼈⽴了遗嘱就⾃⼰收了起来,他⼈对此并不知晓。试想,若⽴遗嘱⼈突然离世,那么没有⼈知道其曾⽴有遗嘱,若遗嘱⼜没被发现,那么,这样的遗嘱⽴了等于⽩⽴。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并不意味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继承⼈丧失。具体为:故意杀害被继承⼈的;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的;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误区三:⽴遗嘱不是⾃⼰的事,遗嘱得被⼉⼥们接受
刘⽼爷⼦与⽼伴的名下有两套房产,家⾥有3个孩⼦。两位⽼⼈怕⽇后遗产“分配不公”会引起孩⼦之间的⽭盾。“孩⼦们要是不接受遗嘱⽅案,我们⽴了遗嘱也没⽤啊?”刘⽼爷⼦担⼼。
律师纠错:遗嘱是⽴遗嘱的⼈处分其个⼈财产的⾏为,只要所⽴遗嘱是⾃⼰真实意思的表⽰,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的同意。遗嘱是否⽣效与继承⼈是否接受遗嘱内容⽆关。
误区四:⼉⼥们不到齐,遗嘱没法⽴
孙⼤妈有5个孩⼦,但孩⼦们却只有两个在北京,其余⼀个在国外,两个在外地。孙⼤妈近来觉得⾝体状况越来越不好,让她着急的是,孩⼦们不能到齐,⾃⼰的遗嘱没法⽴。
律师纠错:⽴遗嘱不需要孩⼦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到场。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到场,也可委托他⼈。⽐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代⾃⼰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
误区五:和我有关的权利都可以处理
齐⼤爷有3个孩⼦,家⾥的房⼦是承租的公房。最近有传闻说这⼀⽚要拆迁,于是齐⼤爷开始盘算,如果⾃⼰等不到拆迁的那⼀天,这房⼦应该留给谁?⽼爷⼦也知道,房⼦不是⾃⼰的,但⼀旦拆迁,就意味着要有⼀笔拆迁款“产⽣”。因此,让谁来“继承”这承租权成了⽼爷⼦的⼀块⼼病。
律师纠错: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具体包括7项,即:公民的收⼊;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活⽤品;公民的林⽊、牲畜和家禽;公民的⽂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前,公房的承租权是否包括在最后⼀项“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内,法律并⽆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算是遗产没有明确的答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房的承租⼈去世后,承租⼈⽆权单⽅处分承租权。
误区六:只要是⽼⼈的⾎脉就得有⼀份
⼩亮的母亲说,她离婚时孩⼦判给了男⽅抚养。⼩亮的⽗亲经常出差,因此,⼩亮基本上都是跟爷爷奶奶在⼀起⽣活。去年,⼩亮的爷爷去世,⾝为长孙的⼩亮却未分得丝毫家产。对此,⼩亮的母亲⾮常不解。她觉得,这是⼩亮的叔叔们欺负⼈。
律师纠错: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为配偶、⼦⼥、⽗母;第⼆顺序为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两个顺序中均没有孙⼦、孙⼥或外孙⼦和外孙⼥出现,也就是说,第三代⼈并不在法定继承⼈之列。因此,在孩⼦⽗亲在世的情况下,孙⼦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再婚者即使进⾏了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意味着⼀⽅去世后,什么都不能给后⽼伴留下。因为,进⾏婚前财产公证后,可以说婚前财产那部分属于个⼈财产。其后⽼伴作为法定第⼀顺序继承⼈,有权继承李先⽣⽗亲的个⼈财产。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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