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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因什么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主观: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包含的内容如下: 1、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妇女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条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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