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将受到相应的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非法持有假币的刑事责任从何时起产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持有假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国家货币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0条的规定,持有伪造的货币或者变造的货币、金银币,数额较大的,或者持有其他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票据,数额较大的,均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非法持有假币,刑事责任从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产生。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假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持有假币数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因此,只有当非法持有假币的数额达到法定标准时,刑事责任才会从此产生。对于持有假币数额未达到法定标准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其他行政或经济处罚。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对于持有假币的行为持有零容忍态度,任何数额的非法持有假币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语
持有假币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才会产生刑事责任。数额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的非法持有假币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当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共同维护国家货币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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