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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来源:伴沃教育

我国判死刑的罪名有46个,包括杀人罪、背叛国家罪、放火罪、绑架罪等。判死刑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执行方式可以是枪决或注射,执行地点可以是刑场或指定场所。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包括未满18岁的犯罪者、怀孕的妇女以及已满75岁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犯罪者。

法律分析

一、我国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判死刑的罪名有杀人罪、背叛国家罪、放火罪、绑架罪等等,包括了46个。犯罪者犯了这些案件并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的最高可判处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最严厉的刑法,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积极悔过的可以判处缓刑两年。

二、判死刑需要哪些流程

判死刑需要以下流程: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为: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结语

我国判死刑的罪名包括杀人罪、背叛国家罪、放火罪、绑架罪等46个,适用于犯罪行为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的犯罪分子。判死刑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一审法院交付执行,执行方式为枪决或注射,可在刑场或指定场所内进行。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包括未满18周岁的犯罪者、怀孕的妇女以及已满75周岁的人(特殊残忍手段致人死亡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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