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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过了一年多了还有事不 法律问题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不是代表没事了,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侦查之后,还要接受检察院侦查起诉以及法院调查和审判。 最终判完刑就意味着强制措施结束。但是因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节以及犯罪的事实不一样的,检察院是否起诉以及法院如何判刑都是不一样的,判刑结束后,具体是缓刑还是拘役,还是罚金,还是实刑都不一定的。只有接受完刑罚后才没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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