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需要开具发票应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在开具发票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品名和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