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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的销售方和购买方有哪些区别?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发票上的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区别如下:

1、销售方是开出发票的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单位、收款的单位;

2、购买方是接收发票的单位、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单位、付款的单位。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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