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政 策 解 读
淮北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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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了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实现淮北市民的安居梦,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2015年6月15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为保证淮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改善棚改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淮北市人民政府文件
淮政[2015]21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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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要求
加强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的有效衔接,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建立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保障模式;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积极引导被征收(补偿)人利用货币补偿款通过市场购买住房。以方便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满意住房,减少安置过渡时间,节约安置资金;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稳定商品住房交易量;改善棚户区改造安置后续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二、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和货币化补贴
(一)扩大住房保障对象范围。放宽申请条件,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由三类群体(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住房、收入等限制条件放宽至:凡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居民,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将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二)拓展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市场收购或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户型可在国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面积标准的基础上适度增减。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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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模式,深化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机制改革,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积压商品房转成租赁型住房。
(三)明确分配管理主体。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所在区政府制定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运营权交由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交由县区政府负责,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分配管理给予指导;县区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县区政府自行负责分配和管理。
(四)积极鼓励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选择租住或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按照同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20-30%给予优惠。
(五)建立共有产权制度。在出资不低于50%的条件下,由承购人自行选择出资份额与政府共有产权。承购人出资份额低于70%的,须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高于70%的,免收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
(六)支持共有产权承购人继续购买政府部分产权。承购人2年内继续购买政府部分产权的,按原销售价格结算。6个月以内购买的契税全额补贴,6个月至12个月内购买的契税补贴一半,12个月以上购买的契税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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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后购买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不含房屋装饰装修费用)结算。
(七)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资助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针对保障对象的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别化租金补贴机制。
(八)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退出宅基地的,按其所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200元/㎡给予补贴;保留原有宅基地的,按其所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00元/㎡给予补贴。进城购房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变,原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不变。
三、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一)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加强安置房规划建设和使用监管,建立安置房源动态信息数据库,实现房源规范管理和充分利用。根据全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需要,统一调配使用不同主体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剩余房源。
(二)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为消化现有安置房和商品住房库存,对于未签订安置协议的拆迁项目,采取搭建购房平台、购买定制房源、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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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券”等方式,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并按期搬迁的,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奖励。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与新建方式享受同等的财政资金补助、用地指标支持,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所需的货币补偿款,可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国开行专项贷款,被征收人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住房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四、加强保障房与商品房的有效衔接
(一)允许商品房建设合法转换。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保障房源的开发建设。对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容积率等主要规划指标、不改变用地性质且不减少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允许按照法定程序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增加中小户型,满足保障房需求。
(二)提高保障房的供应品质。鼓励建设单位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升保障房建筑质量、使用功能和居住舒适度。鼓励建设单位采用住宅产业化、住宅全装修等成熟技术,推广太阳能、在建筑中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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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完善保障房各类配套设施,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推动保障房升级换代。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实践总结,扎实有效推进。市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审计、房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指导、配合和行业监管等工作。
(二)坚持因地制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节约的安置房用地可转为出让用地,土地出让金返还按照我市棚户区改造规定执行。
(三)完善政策支持。各县区通过货币化保障的户数可按规定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口径。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所需资金可从中央、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并按照相应政策享受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补助及相应的税费补贴。
2015年6月15日
淮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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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以加快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创新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行分散化、市场化安置。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阳光操作。 二、实施主体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征收实施单位”)作为货币化安置实施主体,负责货币化安置具体工作,并在规定额度内结算购房资金。
三、操作规程
(一)确定购房券金额。
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以下简称棚改居民)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后,征收实施单位依据《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办〔2013〕36号)的相关规定计算原地产权调换房屋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格折算出货币金额,发给该户棚改居民相应金额的购房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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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房屋的购房券金额=产权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35(包含0.15的公摊面积补助和0.2的搬迁奖励)×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
2、城中村房屋的购房券金额=原分配宅基地面积×1(包含0.2的搬迁奖励) ×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
其他地上附属物、构筑物等补偿资金计入购房券金额。 (二)购房券使用范围及时效。
棚改居民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6个月内,持征收实施单位出具的购房券,可以在市棚改办确认具备货币化安置条件的开发楼盘自主购房,也可以自主购买二手房。超过6个月期限未选购房屋的,购房券自动失效,该户棚改居民由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安置。
(三)购房办法。 1、购买新建商品房。
(1)拟参加棚改居民货币化安置的开发企业须向市棚改办提出申请,必须提供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住房及购房优惠政策,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2)经市棚改办审核确认具备参加资格的开发企业,按要求在市房产超市设立销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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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棚改居民在市房产超市选择房屋后,凭征收补偿协议、购房券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购房券支付房款。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开发企业先行支付给棚改居民。
(4)购房券由征收实施单位与收取购房券的开发企业统一结算。棚改居民持购房券购房后,开发企业持购房券三联单中的结算联(存根联由征收实施单位保管、企业联由开发企业保管)、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复印件、棚改居民返还款证明,到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认证和房款拨付手续。结算进度为:首期拨付购房券金额的30%;将房屋正式交付棚改居民,凭棚改居民签字入户单再拨付50%;棚改居民入户满半年拨付剩余款。购房款应当拨付至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帐户。
(5)开发企业新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源应当及时向棚改办提供,房源变化情况应及时告知征收实施单位。
(6)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开发企业,市棚改办有权终止其参与资格,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开发企业与持购房券购房户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2、购买存量房(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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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居民持购房券购买二手房时,凭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合同和收据到征收实施单位提出拨款申请,征收实施单位确认后将备案合同约定的金额拨付至市房管局担保中心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棚改居民凭房产证到征收实施单位办理拨付手续。
四、优惠政策
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棚改居民持购房券签约安置楼盘购房,可根据区位、面积、户型、价格、打折率等情况自主选择,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享受商品房购买者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享受开发企业给予棚改居民的优惠政策。
(二)按规定选购商品房并缴纳契税的,经征收实施单位审核认定,受益财政部门按契税缴纳额给予补贴。
(三)经征收实施单位审核认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减免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
1.免收住宅房屋登记费。 2.免收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
(四)一次性享受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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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要求
(一)棚改居民取得购房券后,必须用于本人购房,不得出让、倒卖购房券;用于购房资金不得少于购房券金额的80%。
(二)市棚改办要尽可能扩大安置房源提供范围,为棚改居民选房、购房提供更多服务和优惠。同时,要加强对签约开发企业及楼盘的管理,依法及时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棚改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棚户区改造征收及安置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阳光操作。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对已政府性投资的其他项目,其征收安置方案,须报市政府批准,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濉溪县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三)本实施方案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执行。
随着政策的出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在淮北大地上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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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众多市民,尤其是棚改居民的密切关注,“购房券”一词便成了大家的嘴边热词,“什么是货币化安置”、“购房券是什么”、“购房券如何使用”等问题也随之而来,面对棚改居民的困惑,为便于群众更好地理解掌握政策,根据市政府有关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特此拟定了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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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棚改背景……………………………………………………16 基本原则……………………………………………………22 实施主体……………………………………………………22 什么是货币化安置?………………………………………22 货币化安置的好处…………………………………………23 什么是购房券?……………………………………………24 购房券的适用范围…………………………………………24 购房券的发放标准…………………………………………25 货币化安置,棚改居民所享受到的优惠政策……………27 凭票买房流程………………………………………………36 如何购买新建商品房?……………………………………37 如何购买二手房?…………………………………………38 购房券使用的注意事项……………………………………39 补充
为什么要购买市棚改办确认的楼盘?……………………39 不选择购房券的情况………………………………………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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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42 淮北市杜集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73 淮北市烈山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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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背景
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种种历史遗留“病象”给棚户区的居民带来了极大不便,因此,提升人居环境势在必行。
平房密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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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破旧、治安隐患大
环境卫生脏、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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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差
危墙年久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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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建筑面积小
“现在住的房子破旧不说,一到雨天就积水成河。大家都盼着早日拆迁,改善生活质量呢。”显然,丁楼社区居民老丁对“棚改”充满了期待。其实,有着老丁这样想法的居民不在少数,能够住上条件更好的楼房,让他们对棚户区改造的期望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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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年限久
国家新型城镇化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力争到2020年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2015年淮北市委常委会第127次会议,明确将棚户区改造纳入“九个一工程”,把棚户区改造作为2016年城市建设的重点,制定计划,强力推进,确保改造任务大头着地,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面貌,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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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万千
百姓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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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一)以加快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创新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行分散化、市场化安置。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阳光操作。
实施主体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征收实施单位”)作为货币化安置实施主体,负责货币化安置具体工作,并在规定额度内结算购房资金。
什么是货币化安置?
在货币化安置推行前,政府征收棚改居民房源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补偿:一种是产权调换,即给棚改居民建房子居住; 另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棚改居民直接“拿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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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今政府推行的货币化安置则是产权调换的一个延伸,即‘拿钱买房子住’。如果选择‘拿钱买房子住’,就会享受政府的一系列奖励,政府会给棚改居民搭建购买平台,或者组织购买定制房源,或者发放购房券等,引导棚改居民根据自己的需要买到称心如意的房源。
货币化安置的好处
货币化安置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首先,可减少群众过渡安置时间,安置房从用地、报建到建成竣工交付使用至少需要3年时间,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还会产生较高的过渡浪费。
其次,货币化安置有利于实现拆迁安置户分散居住。同时货币化安置可有效引导群众向中心城区以外的地区疏减、安置和置业,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减轻城市承载压力,有利于城市转型升级。
再次,货币化安置还可以帮助棚改居民根据住房需求自主购买适合自己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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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好处还不止于此。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对于当前较高库存的房地产市场有现实意义。促进两方衔接即完成了安置又消化了库存,对于盘活资金和活跃经济有积极作用。
什么是购房券?
淮北市统一印制了“淮北棚改居民购房券”,作为向申请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发放的一种票据,对棚改居民来说,购房券等同于人民币,但只能用于买房,以券抵购房款。
购房券的适用范围
《淮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适用于淮北市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和濉溪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改居民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6个月内,持征收实施单位出具的购房券,可以在市棚改办确认具备货币化安置条件的开发楼盘、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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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保障性住房自主购买。超过6个月期限未选购房屋的,购房券自动失效,该户棚改居民由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安置。
购房券的发放标准
棚改居民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后,征收实施单位依据《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办〔2013〕36号)的相关规定计算原地产权调换房屋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格折算出货币金额,发给该户棚改居民相应金额的购房券。
被征收房屋的种类不同,发放标准不同。当前淮北的购房券发放标准有两种,一种适用于普通房屋,另一种适用于“城中村”房屋。
所谓“普通住房”,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即有个人产权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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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房屋的“购房券”金额=产权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35(包含0.15的公摊面积补助和0.2的搬迁奖励)×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举例:张三产权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00㎡,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3000元/㎡,那么张三可以享受的购房券金额:100*1.35*3000=40.5(万元)
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实际拥有的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公共分摊面积。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土地是集体用地。
城中村房屋的“购房券”金额=原分配宅基地面积×1(包含0.2的搬迁奖励)×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举例: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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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分配宅基地面积220㎡,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3000元/㎡,那么李四可以享受的购房券金额为:220*1*3000=66(万)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权。原分配宅基地面积,是原集体所分配的房屋占地面积。
其他地上附属物、构筑物等补偿资金计入购房券金额。
货币化安置,棚改居民所享受到的优惠政策
(一)棚改居民持购房券签约安置楼盘购房,可根据区位、面积、户型、价格、打折率等情况自主选择,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享受商品房购买者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享受开发企业给予棚改居民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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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房企房源 商品房均项目名称 套数 优惠方式 价 (元/㎡) 首府 430 一次性付款97折,按揭99折 5600 序号 1 2 家天下 71 一次性付款98折,按揭99折 4750 3 万家花城 100 一次性付款98折,按揭99折 3800 4 傲景观澜 1708 一次性付款98折,按揭99折 3350 5 南湖雅苑 90 首付只要2.8万 3300 6 太阳城 10 一次性付款95折,按揭98折 4300 7 御苑 11 一次性付款95折,按揭98折 5560 8 天骄国际公馆 4 特价房 6100 9 安邦商业广场 620 按照备案价格优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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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10 名族大厦商住楼 时代公寓 20 总价优惠5% 案场正常优惠另加三个点(特价房除外) 案场正常优惠另加三个点(特价房除外) 8000 11 30 4600 12 锦绣府邸 淮北国购广场(心城) 金悦华庭 900 4500 13 98 国购会员:99折;一次性付款:97折 5200 14 80 物价局备案价格基础上优惠10% 5250 15 四季广场 288 原价基础上一次性付款打八折 4100 16 宝厦丽景新城 150 一次性付款95折,按揭98折 3250 17 丽水园 100 案场价优惠,最高享受九折 4000 18 龙溪瑞园紫园 48 一次性付款93折,商业贷款95折,矿公积金98折,市公积金95折 一次性付款96折,商业贷款98折,矿公积金98折,市公积金98折 4888 19 龙溪瑞园郡园 266 4888 29
20 凤凰城 50 正常优惠基础上额外99折 4058 21 锦绣和庄 50 正常折扣基础上每平米减100元 5500 22 蓝湖绿城 308 一次性付款98折 4900 23 金御华府 7 一口价清盘3780元/㎡ 3780 4550-4950 3400 24 德城新天地 220 每平米优惠300,送车位 25 星洲国际城 200 9折优惠价 26 五号公馆 50 物价局备案价格基础上优惠10% 12000 27 上城国际 200 每套总价优惠2.5万 5600 28 濉河一品 450 一次性付款97折,贷款99折 所有优惠条件基础上总价再优惠95折 3550 29 翰林学府 180 4800 30 书香雅苑 10 一次性付款97折,按揭99折 3500 30
31 望湖新城 10 清盘特价 4000 32 静安观澜郡 124 一次性付款97折,贷款98折 4200 33 万里大厦 156 总房价95折 8700 34 湖畔御景 135 总房价94折 5100 35 金地御景 120 一次性付款98折,按揭无优惠 4500 36 东湖公馆 20 案场额外98折优惠 5700 37 德城紫云府 300 一房一优惠 3780 38 山水文园 20 每平方米立减200元 4500 39 永利广场 262 一次性付款98折,贷款99折 11000 40 濉河庭院 100 单价低于2500元每平米的优惠 2450 41 相王府邸 150 一次性付款98折,按揭99折 5100 31
42 滨湖新城 82 93折 4587 43 皇家花园 254 96折 4260 44 金汇花园 湖畔御景安置房 金百合 179 一次性付款95折,按揭97折 4900 45 110 一次性付款优惠2%,凭购房券优惠6% 4300 46 796 享受团购,现场优惠 总价优惠2万;根据套数享受团购折扣 5300 47 淮海翰府 506 4800 48 金冠紫园 118 每平米优惠290元 5600 49 瑞景·凯旋城 135 正常销售价格基础上每平米优惠200元 4600
签约安置房源 项目名称 丁楼安置点 安置地点 相阳路西,恒大名都北 价格 按市场评估价优惠20%-30% 淮矿中心安置房 人民路北,南湖路东,湖畔御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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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新湖路安置点 赵庄安置点 圣庄安置点 东山北路安置房 岱河东侧,杜集新村南,东湖公园西 中兴路以南,安民路两侧 学院路南侧,光明南路东侧 东山路以东,孙梧路以南,岱河西侧 人民西路北,西山北路西,滨河花园南 西山路两侧改造 签约公租房源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建设位置 总投资销售建筑面套数 (万价格 积(㎡) 元) 33
备注
相山区光泽淮北市凤凰山工家园A公租房 业园金和路 相山区光泽南湖路西、朝阳家园B公租房 医院南 2160 116800 23514 含廉租房 1406 77220 15490 含廉租房 相山区丁楼相阳沟西、碱河公租房 路北 970 58200 12800 按照同期同地段普 杜集区白鹭新湖路安置房东栖园廉租房 侧、新杜集南侧 杜集区岱河北外环北侧、岱花园公租房 河西侧 696 40300 6246 1035 68700 14000 通商品住9560 房销售价 杜集区东湖光明路东、岱河家园公租房 西 702 43100 杜集区青年东山路东、岱河路公租房 782 48000 10320 格的西、青年路北 20-30 烈山区新安烈山区梧桐南路%给予1412 84731 18930 花园公租房 西、烈山大道北 优惠 烈山区梧桐烈山区梧桐南路1002 60120 13230 花园公租房 西、烈山大道北 市开发区龙湖新村公租房 合计 市开发区康园路与富兴路交口 含廉租房 1223 80171 16600 11388 677342 140690 34
(二)按规定选购商品房并缴纳契税的,经征收实施单位审核认定,受益财政部门按契税缴纳额给予补贴。
对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普通房屋享受15%的公摊面积补助和20%的搬迁奖励;城中村房屋享受20%的搬迁奖励;
(三)经征收实施单位审核认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减免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
1.免收住宅房屋登记费。
即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无需交80元/套的住宅房屋登记费。
2.免收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
即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无需交80元/套的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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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次性享受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
选择货币换安置的棚改居民,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政府将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
凭票买房流程
直接拿着购房券和补偿协议去买房,和人民币一样,如果总房款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多出的部分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的余款部分,由开发企业先行支付给棚改居民。如果买的是二手房,凭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合同和收据到区征收办提出拨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合同约定的金额拨付至市房管局担保中心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棚改居民凭房产证到区征收办办理拨付手续。
如何购买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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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参加棚改居民货币化安置的开发企业须向市棚改办提出申请,必须提供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住房及购房优惠政策,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2)经市棚改办审核确认具备参加资格的开发企业,按要求在市房产超市设立销售处。
(3)棚改居民在市房产超市选择房屋后,凭征收补偿协议、购房券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购房券支付房款。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开发企业先行支付给棚改居民。
(4)购房券由征收实施单位与收取购房券的开发企业统一结算。棚改居民持购房券购房后,开发企业持购房券三联单中的结算联(存根联由征收实施单位保管、企业联由开发企业保管)、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复印件、棚改居民返还款证明,到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认证和房款拨付手续。结算进度为:首期拨付购房券金额的30%;将房屋正式交付棚改居民,凭棚改居民签字入户单再拨付50%;棚改居民入户满半年拨付剩余款。购房款应当拨付至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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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发企业新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源应当及时向棚改办提供,房源变化情况应及时告知征收实施单位。
(6)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开发企业,市棚改办有权终止其参与资格,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开发企业与持购房券购房户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如何购买二手房?
棚改居民持购房券购买二手房时,凭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合同和收据到征收实施单位提出拨款申请,征收实施单位确认后将备案合同约定的金额拨付至市房管局担保中心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棚改居民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棚改居民凭房产证到征收实施单位办理拨付手续。
购房券使用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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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棚改居民在市棚改办确认具备货币化安置条件的楼盘,不单单可以购买住房,还可以购买商铺、写字楼等;棚改居民取得购房券后,必须用于本人购房,不得出让、倒卖购房券;用于购房资金不得少于购房券金额的80%。比如政府发的票面金额是50万,那么就必须用掉不低于40万!购房券的使用有时效性,政府规定,在签订补偿协议后6个月内有效,超过期限的将由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安置。
补充:
为什么要购买市棚改办确认的楼盘?
因为市棚改办首先帮助棚改居民过滤了一些楼盘,这些必须都是具备货币化安置条件的,是有保障的。比如,这些楼盘必须取得由淮北市房管局审批发放的商品预(销)售许可证,必须在房产超市设立销售点等。
不选择购房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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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选择购房券的话,还可以选择“直接拿钱走人”。但两者的区别是,选择购房券的棚改居民,除了按照产权调换面积算外,还要再多给20%的奖励,另外征收普通房屋还有15%的公摊面积补助。而直接“拿钱走人”的,直接算原征收房屋面积,按照市场价评估价格折算出金额,是多少就补偿多少。还如上面的例子所说,假如普通房屋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00㎡,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3000元/㎡,那么你可以享受的购房券金额为100*1.35*3000=40.5万元,这要比直接拿钱走人多拿10.5万元;如果是城中村,原分配宅基地面积220㎡,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3000元/㎡,那么你可以享受的购房券金额为220*1*3000=66万,要比直接拿钱走人多拿12万到13万元!
2016年淮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90个 涉及47398户 2016年淮北市将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改造棚户区项目90个,改造户数47398户,占地面积2.4万亩,征迁改造面积782万平方米,总投资297亿元,货币化安置41796户,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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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淮北市最大的民生工程项目,改造工程既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又顺应了百姓需求,为住房困难户带来福音。在2016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中:
相山区32个项目,改造户数11027户,占地面积0.41万亩,征迁改造面积154.94万平方米,投资85.38亿元;
杜集区11个项目,改造户数11000户,占地面积0.45万亩,征迁改造面积125.32万平方米,投资70.96亿元;
烈山区17个项目,改造户数10328户,占地面积0.51万亩,征迁改造面积259.49万平方米,投资70.23亿元;
濉溪县30个项目,改造户数15043户,占地面积1.03万亩,征迁改造面积242.36万平方米,投资70.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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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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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运销三公司宿舍 位置:人民路南、濉溪路西 占地面积:7亩 改造户数:36户 开工筹集:36户 货币安置: 36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52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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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纺织厂平房棚户区 位置:虎山路西、南黎路南 占地面积:4亩 改造户数:22户 开工筹集:66户 货币安置: 66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46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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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马楼庄棚户区二期
位置:虎山路西、新濉河东、铁路专用线北 占地面积:238亩 改造户数:240户 开工筹集:600户 货币安置: 60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4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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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苑小区二期棚户区 位置:虎山路东、南黎路南 占地面积:32亩 改造户数:144户 开工筹集:144户 货币安置: -- 实物建设:144套 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
46
项目名称:轧花厂棚户区 位置:濉溪路西、轧花厂 占地面积:31亩 改造户数:61户 开工筹集:183户 货币安置: -- 实物建设:183套 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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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天宏面粉厂家属院 位置:濉溪路西、铁路专用线北 占地面积:12亩 改造户数:45户 开工筹集:135户 货币安置: 135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9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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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一建一处宿舍棚户区 位置:桂苑路南、符夹铁路线西 占地面积:5亩 改造户数:50户 开工筹集:96户 货币安置: -- 实物建设:96套 计划总投资:3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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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相阳棚户区
位置:符夹铁路线南、相山路西 占地面积:107亩 改造户数:552户 开工筹集:552户 货币安置: 552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7600万元
50
项目名称:长山路小学西侧地块 位置:长山路小学西 占地面积:8亩 改造户数:14户 开工筹集:42户 货币安置: 42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9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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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购北、符夹铁路线南地块 位置:长山路与符夹铁路交叉口东南 占地面积:20亩 改造户数:18户 开工筹集:54户 货币安置: 54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3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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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西城社区棚户区
位置:人民路北、鹰山路西、符夹铁路线东 占地面积:309亩 改造户数:900户 开工筹集:2250户 货币安置: 225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15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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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相南街道零星地块 位置:相南街道辖区内零星地块 占地面积:30亩 改造户数:260户 开工筹集:390户 货币安置: 39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7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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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永光巷北地块
位置:淮海路北、永光巷北、环山路南 占地面积:2亩 改造户数:10户 开工筹集:30户 货币安置: 3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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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洪山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地块 位置:洪山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 占地面积:4亩 改造户数:48户 开工筹集:144户 货币安置: 144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10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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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园2号门地块
位置:环孟东路东、花园路西、民生路北 占地面积:5亩 改造户数:81户 开工筹集:81户 货币安置: 81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5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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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一中南门棚户区 位置:一中南门区内 占地面积:3亩 改造户数:55户 开工筹集:55户 货币安置: -- 实物建设:55套 计划总投资:4400
58
项目名称:西山隧道东地块 位置:西山隧道口东、淮海路两侧 占地面积:57亩 改造户数:170户 开工筹集:510户 货币安置: 51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35700万元
59
项目名称:西街道零星地块 位置:西街道辖区内零星地块 占地面积:32亩 改造户数:280户 开工筹集:280户 货币安置: 28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19600万元
60
项目名称:长山路西组团二期棚户区 位置:古城路南、长山路西 占地面积:35.7亩 改造户数:420户 开工筹集:420户 货币安置: 42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1000万
61
项目名称:东街道零星地块 项目位置:东街道辖区内零星地块 占地面积:30亩 改造户数:300户 开工筹集:450户 货币安置: 45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31500万元
62
项目名称:方顶一期、二期棚户区
位置:南湖路西、符夹线以南、国购广场以东 占地面积:358亩 占地面积:238.8亩 改造户数:840户 开工筹建:560户 开工筹集:840户 改造户数:560户 货币安置: 840户 货币安置: 560户 实物建设: --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42000万元 计划总投资:39200万元
63
项目名称:东山街道零星地块 项目位置:东山街道辖区内零星地块 占地面积:28.4亩 改造户数:290户 开工筹集:290户 货币安置: 29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0300万元
64
项目名称:园林社区二期棚户区 位置:南湖路东、新淮矿中心北 占地面积:676亩 改造户数:1339户 开工筹集:1339户 货币安置: 1339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66960万元
65
项目名称:杈园社区二期棚户区 位置:南湖路东、新淮矿中心北 占地面积:258亩 改造户数:672户 开工筹集:672户 货币安置: 672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33600万元
66
项目名称:余庄二期棚户区 位置:南湖路东、淮海路南 占地面积:823亩 改造户数:948户 开工筹集:948户 货币安置: 948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47400万元
67
项目名称:流河棚户区 位置:老濉河东、流河路北 占地面积:19亩 改造户数:84户 开工筹集:115户 货币安置: -- 实物建设:115套 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
68
项目名称:丁楼社区一期棚户区 位置:相山路西、老濉河北 占地面积:19亩 改造户数:160户 开工筹集: 325户 货币安置: -- 实物建设:325套 计划总投资:10000万元
69
项目名称:位置:西苑中学南、利民巷 两侧、洪山路西 占地面积:35.5亩 改造户数:375户 开工筹集:1125户 货币安置: 1125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5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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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红方小区 位置:五中对面、人民路南 占地面积:12.2亩 改造户数:32户 开工筹集:32户 货币安置: 32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1600万元
71
项目名称:周庄社区零星地块 位置:高岳路南、高岳路北 占地面积:45.0亩 改造户数:75户 开工筹集:75户 货币安置: 75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3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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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杜集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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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高岳棚户区(一期) 位置:开渠路南、龙山路两侧 占地面积:386.0 亩 改造户数:1840 户 开工筹集:1840 户 货币安置: 1840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92000 万元
74
项目名称:高岳棚户区(二期) 位置:学院路与龙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占地面积:127亩 改造户数:240户 开工筹集:240户 货币安置: 24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0000 万元
75
项目名称:孙谢庄棚户区
位置:北外环与东山路交叉口南两侧 占地面积:429.2亩 改造户数:980户 开工筹集: 980户 货币安置: 98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78080 万元
76
项目名称:小刘庄棚户区
位置:高岳路南、学院路北、方安路东 占地面积:227亩 改造户数:700户 开工筹集:700户 货币安置: 70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38000 万元
77
项目名称:双龙棚户区 位置:淮海东路北、湖滨路两侧 占地面积:546.4亩 改造户数:2150 户 开工筹集:2150 户 货币安置: 2150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100000 万元
78
项目名称:博庄棚户区 位置:方安路西,淮海东路两侧 占地面积:282亩 改造户数:950户 开工筹集:950户 货币安置: 95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67600万元
79
项目名称:老圣庄棚户区 位置:光明路东、学院路两侧 占地面积:541亩 改造户数:1100户 开工筹集:1100户 货币安置: 110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79400万元
80
项目名称:徐庄棚户区 位置:双龙公司东、淮海东路北 占地面积:227.4亩 改造户数:400户 开工筹集:400户 货币安置: 40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24000 万元
81
项目名称:学院路棚户区
位置:学院路南、方安路东、龙山路西 占地面积:214亩 改造户数:680户 开工筹集:680户 货币安置: 68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48500 万元
82
项目名称:高岳刘庄棚户区
位置:淮海东路北、方安路东、龙山路西 占地面积:300亩 改造户数:900户 开工筹集:900户 货币安置: 90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76000 万元
83
项目名称:坡里棚户区
位置:含荆柳园、房武楼、坡里部分 占地面积:1259.7亩 改造户数:1060户 开工筹集:1060户 货币安置: 1060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86000 万元
84
淮北市烈山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85
项目名称:丁楼棚户区 位置:孟山路东、铁路专用线南 占地面积:273 亩 改造户数:160 户 开工筹集:160 户 货币安置: 160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10880 万元
86
项目名称:壇山棚户区
位置:沱河东路北、淮师大新校区东 占地面积:319 亩 改造户数:625 户 开工筹集:625 户 货币安置: 625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42500 万元
87
项目名称:杜庙棚户区 位置:烈青路西、雷河南 占地面积:108 亩 改造户数:210 户 开工筹集:210 户 货币安置: 210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14280 万元
88
项目名称:新北一期、二期 位置:沱河东路南、梧桐路西
占地面积:517 亩 占地面积:294.4亩 改造户数:1300 户 改造户数:741 户 开工筹集:1300 户 开工筹集:741户 货币安置: 1300 户 货币安置: 741户 实物建设: --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88400 万元 计划总投资:50388 万元
89
项目名称:新南一期、二期 位置:梧桐路西、卧牛山路两侧
占地面积:622 亩 占地面积:255.6 亩 改造户数:900 户 改造户数:370 户
开工筹集:900 户 开工筹集:370 户 货币安置: 900 户 货币安置: 370 户 实物建设: --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61200 万元 计划总投资:25160 万元
90
项目名称:土型一期 位置:梧桐路东、人民路南 占地面积:647 亩 改造户数:1126 户 开工筹集:1126 户 货币安置: 1126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76568 万元
91
项目名称:吴山口九组棚户区 位置:迎宾路西、望阳路南、龙岱河北 占地面积:58 亩 改造户数:127 户 开工筹集:127 户 货币安置: 127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8636 万元
92
项目名称:杨庄五居棚户区 位置:迎宾西、长山南路东 占地面积:87 亩 改造户数:502 户 开工筹集:502 户 货币安置: 502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34136 万元
93
项目名称:花庄棚户区 位置:沱河路党校东南 占地面积:300 亩 改造户数:518 户 开工筹集:518 户 货币安置: 518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352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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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烈山村棚户区一期、二期 位置:南湖东侧至卧牛山
占地面积:306 亩 占地面积:299.1 亩 改造户数:1116 户 改造户数:1088 户 开工筹集:1116 户 开工筹集:1088 户 货币安置: 1116 户 货币安置: 1116 户 实物建设: --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75888 万元 计划总投资:7398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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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陈路口棚户区 位置:梧桐路东、宝迪西 占地面积:139 亩 改造户数:140 户 开工筹集:140 户 货币安置: 140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95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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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宁山棚户区一期、二期 位置:沱河路党校东南
占地面积:429 亩 占地面积:382.5 亩 改造户数:700 户 改造户数:623 户 开工筹集:700 户 开工筹集:623 户 货币安置: 700 户 货币安置: 623 户 实物建设: --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47600 万元 计划总投资:47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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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小李庄 位置:龙脊山景区内 占地面积:108 亩 改造户数:82 户 开工筹集:82 户 货币安置: 82 户 实物建设: --
计划总投资:55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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