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技改编号(技改项目填写):
施工范围及内容:(超过本范围以外施工的内容,不予验收与结算;属本合同范围内容,因乙方原因未完成施工的,按未完成工程造价的15%赔偿违约金)。
材料提供方:所有安装设备、主材和辅材中的金属材料由甲方供应,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管材、型材、垫片、阀门、法兰、管件、各种紧固件、主体设备等;成套设备以外的涉及到机加工的标准件也由甲方供应。氧气、乙炔、电焊条等辅材和临时设施(含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及施工用库房等)由乙方提供。
机械提供方: 。(填“甲方”或“乙方”) 二、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概算金额(大写): 万元(人民币) (小写): 万元
其它约定: 六、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津 6.1合同语言:汉语
6.2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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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七、工程施工图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或工作联系单。 八、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监理公司驻工地代表: 九、质量与检验: 9.1工程质量
9.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责任。
9.1.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9.1.3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
9.1.4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但因工期等原因不便再次整改又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0%承担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9.1.5若因甲方生产等特殊原因无法整改,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必须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可不整改。但按其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20%承担违约金。
9.1.6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甲方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赔偿。 9.1.7乙方应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9.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2.1施工中凡需隐蔽的项目,乙方应提前2小时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分别签字认定合格后,方可隐蔽及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没有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签字不齐全(按甲方制度表样要求)的施工内容,甲方不予认可其工程量。
十、双方责任 10.1甲方工作
10.1.1提供施工图,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及乙方参加图纸会审。
10.1.2将水、电提供至乙方施工界区,协助乙方进行周边关系的协调,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0.1.3及时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按月进行审核,对隐蔽工程及时现场签证确认,确保施工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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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
10.1.4及时对甲方与生产相连接的系统装置进行调度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5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项目负责人经核实后填写完工单,对完工时间给予确认。
10.2乙方工作
10.2.1施工单位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需配备齐全,同一技改工程不同施工队伍不得共用“五大员”。开工时将“五大员”名单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交甲方相关管理部门检查、备案,不具备要求的,大型技改工程中,“五大员”每缺少一名合格人员则工程总价下浮2%。施工员、质检员对口由土建处或设备部管理,安全员对口由安环部管理,预算员及材料员对口由工程成本中心管理。
10.2.2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10.2.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500元。
10.2.4若因工程进度、质量等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专业部门书面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指挥长)签批,可招标更换队伍,发生的费用如超过本合同结算标准,超额部分作为乙方违约金,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0.2.5乙方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安全性负责,并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审定。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出修改,应事先征得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10.2.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若出现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7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所属工人的应得收入。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供应商及所属工人有过激行为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0.2.8因乙方原因在社会舆论上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9及时按照施工工序控制要求向监理单位申报材料计划、工序报验,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后,及时申报竣工验收单,并向监理单位、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竣工、决算资料一式四份。
10.2.10乙方应在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预算及相关资料送监理、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报甲方预决算中心审核。
十一、安全施工 1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须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1 %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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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11.2安全防护
11.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
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11.2.3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1.2.4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2.5乙方应确保现场安定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工程材料 12.1乙方材料
12.1.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1.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甲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准确填写《工程材料进(出)场登记表》,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后签字确认,材料消耗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2.1.2.1如登记的实际进场数量(进场数量减去出场数量)少于定额分析用量的,按定额分析数量减去实际数量所计算的造价承担违约金。
12.1.2.2凡是材料(包括半成品)、施工检验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结算时对不足部分按结算价格的30%承担违约金。
12.1.2.3检验不合格的,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专业管理部门认定又无法整改的,按结算价格的20%承担违约金。
12.2甲方材料
12.2.1乙方领用甲方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填写材料领用单并做好领用台帐备查,每月及时与甲方材料会计做好核对工作。
12.2.2乙方领用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好,对于丢失、损坏材料及设备要按原价赔偿,没用完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12.2.3乙方在领用甲方材料时,应检查材料三证是否齐全,对不合格材料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
12.3材料结算
12.3.1甲方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材料实际消耗量(损耗按定额规定计算),并与领用量核对。实际消耗量大于领用量的,扣减其超出部分对应工程量的施工费。
12.3.2若领用量大于实际消耗量的,超出部分材料按市场价从结算总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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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乙方提供的辅材(如:油漆、稀释剂等)结算价按甲方物管部审批的对应期间的市场价调整价差,其余定额辅材价格不调整价差。
十三、工程款支付
13.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月工程进度支付至累计进度(含扣除甲方供应材料、机械等费用,优惠后)的70% (开工后一月内,乙方预算人员须将该工程合格的造价预算资料报甲方成本管理中心,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之一。 无符合甲方要求的造价预算资料的,进度以甲方工程成本中心审核的结果为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
13.2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工程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甲方项目负责人、专业管理部门、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十四、工程变更
14.1设计变更由甲方以设计变更单的形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14.2设计变更由甲、乙双方核定为准。 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5.1竣工验收
15.1.1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15.1.2 技改工程在施工单位撤出现场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大型技改工程两个月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整理竣工资料,向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申请和工程预算书,未按时按质提交竣工资料的,甲方停止付款,并要求乙方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且每推迟一个月扣减结算总额的1%,推迟时间超过3个月的则推迟一年办理结算。
15.2工程量的确定
15.2.1工程量按竣工图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所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5.2.2工程量签证必须实事求是,若出现隐蔽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实后,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经重新核实后虚增的工程量,乙方应按实虚增工程造价的100%承担违约金。
15.2.3施工单位私自涂改工程资料上的数量或材料审批价格等,涂改后虚增费用不予结算,并按涂改后虚增费用的100%承担违约金。
15.3竣工结算
15.3.1安装工程定额直接费执行湖北省2008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相应补充定额。人工费按宜市住建文[2011]42号文调整;安装工程辅材价格及机械费按2008年定额价执行,不调整。
工程取费执行《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税金3.3%》,不计取利润及总包服务费,安装工程总价优惠 %,炉窑砌筑工程总价优惠率 %,详见附件一(不再计取表中未明确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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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技改工程中电气仪表的桥架等工程执行单价包干,详见(附件二)。
15.3.3施工中用甲方水、电费应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减,其用量按定额分析含量计算。 15.3.4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工程进度预算书和工程总造价决算书,报审金额超过进度审核额和决算金额20%的,由乙方分别按超出额的1%和6%承担违约金。
15.3.5乙方送交决算书后,在甲方认可有效的签证单内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甲方不予调增。如要求调增的,乙方按调增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5.3.6乙方接到甲方核对工程决算的通知一周内,必须与甲方核对并提出反馈意见,十五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决算审核。如十五日内无书面反馈意见的,视同乙方认可甲方审核的工程造价。
15.3.7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甲方《施工工程结算标准》。 十六、质量保修
16.1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6.2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6.3质保金和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决算交甲方审核后,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相关人员验收确认,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则可付清。质保金不计息。
十七、在签订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合同未尽事宜,遵照甲方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详见《廉政建设申明书》(附件四)《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附件五 )、《工程项目施工承诺书》(附件六)的规定。甲、乙双方出现争议,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附件
附件一、1、安装工程取费表;2、炉窑砌筑工程取费表 附件二、安装单价包干分项价格表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廉政建设申明书 附件五、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
附件六、工程项目施工承诺书(工程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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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二O 年 月 日 二O 年 月 日
附件一
1、安装工程取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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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直接工程费 其中: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名称 取费基础 2+3+4 ‘ 7+11 8+9+10 12+13 2+4+8+10 2+4+8+10 15+16+17 2+4+8+10 2+4+8+10 1+5+6+14+18+19 20-5-12-19 20-21 20-21+22 费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3.8 1.9 100 100 100 100 20 17.8 3.3 乙供主材(未计价材料)费 措施项目费 技术措施费 其中: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组织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他组织措施费 价差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施工管理费 规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优惠 税金 含税工程造价 备注:计时工:安装配合工按48元/工日计算,带焊机电焊工100元/工日计算,不再计取任何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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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炉窑砌筑工程取费表 (以直接费为计费基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直接工程费 其中: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构件增值税 措施项目费 技术措施费 其中: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组织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他组织措施费 价差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施工管理费 规费 不含税工程造价 优惠 税金 含税工程造价 名称 取费基础 2+3+4+5 7+11 8+9+10 12+13 1+7 1+7 15+16+17 1+6 1+6+14+18-15 1+6+14+18+19 20-12-19 20-21 20-21+22 费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35 0.6 100 100 100 100 4.65 6.35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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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安装工程单价包干分项价格
序号名称水垢单位m2m2m2台吨吨吨金额(元)781550140016001300造气炉规格备注1设备清洗(高压水清洗)油垢物料垢2345尿素检修电气、仪表造粒机更换喷头桥架支撑制作安装单重1吨以内平台制作安装单重1吨以上平台制作安装平台制作安装名称详细工作内容单位φ2400φ2800φ3300600200058003002800300提供辅材另加2500元,部分更换时分项结算提供辅材另加450元提供辅材另加1300元提供辅材另加100元提供辅材另加650元灰斗更换炉底更换造气炉检修(单包含人工及机械)总成更换炉篦更换水夹套更换炉口总承更换灰斗更换2台元/2台600170053003002100300600180055003002400300更换炉底外壳、炉条机元/套总承、鼓风箱、三通更换灰犁、灰盘、灰仓元/套、滑道更换炉篦更换水夹套更换炉口总承元/套元/套元/套6小计1030010900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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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2.2.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 2.2.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2.2.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采暖期、供冷期; 2.2.5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 2.2.6其他项目 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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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12
附件四
廉政建设声明书
:
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商务环境,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我公司与贵公司合作权益得到依法维护和保障,敬请贵公司与我公司在进行业务合作中,恪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超规格宴请本公司人员,亦不得对其馈赠礼金、礼品等。 二、不得与本公司人员进行相互借贷,以及其它任何金钱上的往来。 三、不得接受本公司人员的请托,办理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四、不得与本公司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
五、正常的商业回扣由双方单位收受并办理企业财务正规收讫凭据,若发现本公司经办人员有个人收受或要求回扣归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法行为或利已行为,已经或可能损害本公司或贵方权益者,请勇于举报。
举报电话:请注明本公司的电话 举报邮箱:请注明本公司的邮箱
六、若因贵方与我公司人员共同故意行为导致我公司权益受损,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共同故意行为人的民事、刑事责任,并终止与贵方的一切交易往来。
七、我公司将不定期派员对贵方进行索取回扣等行为测试,对此类行为贵方及其属员若知情不举、有案不报,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贵方一切业务往来。
八、贵单位或其所属相关人员若有直接或间接给付回扣、馈赠礼品、邀游宴请、借贷金钱或给付本公司罚款,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贵单位必须予以全额赔偿。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请贵方仔细阅读本声明书所列条款,若能确保遵守,还须就所列条款内容向本公司签署提供《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若不愿或不能恪守,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贵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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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
公司:
为了促进双方真诚合作,确保双方利益的依法维护,我方在与贵公司进行业务交往活动中,愿承诺保证如下:
一、我方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接受请托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蚀贵公司工作人员。
二、我方绝不与贵公司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 三、我方绝不与贵公司相关人员发生相互借贷。 四、我方绝不超常规宴请贵方业务承办人员。
五、我方绝对保证为贵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发生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全力配合贵方对发现的不法事件进行核查处理。
六、我方若有违反以上条款行为,同意无条件接受贵公司以下处理处罚,并绝无异议: 6.1贿赂等违规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少(500元以内),且未因此给贵公司带来可证明的损失,我方除接受贵公司批评教育、按违规不法金额20—30倍接受罚款、对我方当事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提请贵方根据我方表现重新考虑保留我方在贵方的业务资格。
6.2贿赂等违规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超过500元或因违纪不法行为而给贵公司带来可证明损失,同意取消我方在贵方的业务资格,并同意按违规不法金额对我方处以20—30倍罚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我方赔偿。
6.3以上罚款和赔偿款可从我方供货款、工程款等款项中扣除。 6.4对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承诺一式贰份,双方单位各执壹份。
八、本承诺书未尽事宜,同意按贵方集团公司相关廉政建设规定及《廉政建设声明书》对客户的规定要求执行。
特此承诺保证。
单位(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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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
公司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认可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做以下承诺:
一、我方已阅读并同意遵守甲方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1 工程管理制度(请各公司根据本公司制度罗列) 1.1工程申报管理制度 1.2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1.3施工单位材料管理制度
1.4工程结算资料管理制度 1.5工程进度申报审核制度 1.6工程材料价格审批制度 1.7施工机械签证及结算制度 1.8机具外借管理制度 1.9施工单位信用比较管理制度 1.10施工单位进场管理制度 1.11施工过程签证验收制度
1.12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资料整理制度 1.13监理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制度
湖北宜化集团外来作业单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二、我方承认本承诺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施工单位承诺人:
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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