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书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嘉诚东郡B区21号楼1单元1701室及配套储藏室、车位的房产,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75000元整(大写:柒拾柒万伍仟元整)。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两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修改购房合同由甲方到乙方名下之日,付人民币四十万元(含定金一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剩余房款人民币叁拾柒万五千元整,于乙方公积金贷款放款当日付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一万元)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七、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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