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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伴沃教育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财政方面行政措施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本区重大经济决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乡镇财政分配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制度。

2.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平谷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平谷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3.研究制定本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本区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6.拟订本区政府采购办法并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编制及购置程序的审核工作。

7.管理本区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定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8.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9.负责办理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行政措施草案,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1.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2.研究建立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3.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平谷区财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平谷区财政局本级内设1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行政政法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政府采购办公室、会计科、监督检查科、人事教育科、检查科。所属机构有7个规范工资事业单位:北京市平谷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平谷区财政信息中心、财政评审中心、滨河开发区财政所、兴谷开发区财政所、滨河街道财政所、平谷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促进中心。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北京市平谷区财政监督检查所、平谷区财政支付中心、平谷区预算编审中心、平谷区绩效考评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079.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34.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5.7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503.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57%;其他收入230.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43%。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7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6.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76%;项目支出1856.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24%。

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507.21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3.35万元,支出633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484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4.50%,支出4967.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08.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82%,支出232.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7%。城乡社区收入11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68%,支出1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79%。其他收入230.70万元,支出133.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收入4844.9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79.40万元,增长16.31%。

其中:

“财政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收入4844.9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79.40万元,增长16.3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及工资调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7年度决算收入508.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8.35万元,增长8.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收入508.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8.35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工资调整等。

3、“城乡社区支出(类)” 2017年度决算收入115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收入10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收入15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4967.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02.28万元,增长19.26%。其中:

“财政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4967.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02.28万元,增长19.26%。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及工资调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7年度决算232.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37.37万元,下降50.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232.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37.37万元,下降50.50%。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个人负担部分不计入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支付;离休人数减少50%。

3、“城乡社区支出(类)” 2017年度决算1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50.00万元,下降13.0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50.00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偿还国债转贷资金贷款本息150.00万元当年未支付,结转后于2018年初支付。

4、“其他支出(类)” 2017年度决算133.9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37.09万元,下降63.91%。其中: “其他支出(款)” 2017年度决算133.9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37.09万元,下降63.91%。主要原因是:年初批复PPP项目奖补资金371.00万元被收回结余,支出133.91.00万元为结转的2016年偿还国债转贷资金本息。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项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项收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项收支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78.3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4个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66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71万元减少13.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1.00万元减少1.0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6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5.71万元减少1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6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5.71万元减少12.05万元,主要原因:车改后车辆保有量为3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支出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维

修2.9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76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11.14万元,比上年增加932.38万元,增加原因:2016年区审计局对我局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应审计整改要求2017年我局将按项目管理的基本支出的三个项目调整为基本支出-共用经费支出。三个项目分别为:财政事务管理服务费500.00万元、办公楼运转238.00万元、承办区内会议所需经费150.00万元,小计888.00万元。2016年4月份车改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2016年公务交通补发放约96.00万元,2017年全年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约128.00万元。比2016年多32.00万元。两项合计920.00万元,其余12.34万元为办公费、人员增加等零星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38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479.25万元,其中:汽车16辆,311.20万元(实有并使用3辆,68.6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

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信息化建设运维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本年度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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