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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习题解答[1]

来源:伴沃教育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例题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例题2】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解析】(1)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2)如果乙恶意阻止条件成立的(乙亲自动手把喜鹊打跑或者让自己的儿子把喜鹊打跑),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立,合同生效,乙就应当履行该合同。在本题中,既然乙没有恶意阻止,所附条件的确没有成立,合同不生效,乙当然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例题3】甲、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出租给乙居住。下列对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合同 D、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BD

【例题4】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2000年) 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公司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公司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情况下无效,本题不属于“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或者“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2)选项B:李某只有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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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误解”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3)选项C: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4)选项D: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解析】(1)选项AD: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选项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民事行为尚未生效,谈不上无效。

【例题6】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 B、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C、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D、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答案】BCD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 【例题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因乘人之危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因胁迫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选项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3)选项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不论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

【例题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3年)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2)选项B: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3)选项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4)选项D: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例题9】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B、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没有时间限制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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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0】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

B、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

C、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D、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得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答案】ABCD

【例题1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是( )。 A、行纪行为 B、居间行为

C、代人保管物品 D、寄售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D:由于“行纪”、“寄售”并非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不属于代理;(2)选项B:由于“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不属于代理;(3)选项C: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因此不属于代理。

【例题1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 )。(2000年)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答案】C

【例题13】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

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C、没有代理权而进行代理

D、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 【答案】BD

【解析】选项AC属于无权代理。

【例题14】2009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D: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在本题中,丙属于恶意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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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丙不能撤销该合同。

【例题15】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乙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行为人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丙而非乙)有撤销的权利;(3)选项D:丙不是在“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

【例题16】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

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例题17】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点为表见代理。根据规定,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在本题中,被代理人甲公司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交给张某,张某以该文件使第三人乙公司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例题18】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国际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B、贷款担保合同争议

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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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答案】C 【解析】(1)选项A:适用4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选项D:“寄存的”商品丢失为1年,“运输的”商品丢失为2年。 【例题19】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答案】C

【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8日-2008年3月27日。

【例题20】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2008年)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答案】B 【解析】(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本题中,当事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例题21】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2年)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答案】A

【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年5月5日-2002年5月5日);(2)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01年11月5日-2002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乙2001年8月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例题22】公民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6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2006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2006年9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应当在( )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A、2007年1月1日 B、2007年5月20日 C、2007年9月1日 D、200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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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1)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日中止;(2)9月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2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由原来的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向后顺延2个月,至2007年3月1日。

【例题23】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答案】C

【解析】(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选项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3)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例题24】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当事人申请仲裁

B、当事人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C、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的承诺

D、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达成和解 【答案】ABC

【解析】(1)选项C: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等承诺或者行为,均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D: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达成和解,不应看作诉讼时效的中断,而应视为新的法律关系成立,该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和解协议时,才开始诉讼时效的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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