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用耗材采购制度
一、科室由于业务需要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使用医院医用耗材数据库目录之外的医用耗材,须临床科室负责人填写新增医用耗材申请表,交由设备部汇总,设备部根据提供的计划,初步审核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产品证书。
二、采供科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临床科室所提起所需新增医用耗材采购条目进行调研、论证,医务部审核技术准入情况、医院感染科审核该产品是否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财务科审核是否符合有关收费规定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论证结果制定本月新增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并送医院招标办进入招标采购程序。
三、本着购置性价比最优产品的原则,采供科负责监督询价,由招标办组织临床科室、采供科、财务科、院领导等相关部门进行谈判招标。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议价审核,以会议记录的形式确定供货价格以及优惠条件。
四、谈判结果由采供科主任签字,按照常规医用耗材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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