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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康德认识论中的主体性原则

来源:伴沃教育
作者: 席成孝

出版物刊名: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页码: 1-8页

主题词: 认识论 主体性 感性 知性 理性

摘要: “人为自然立法”是最能体现康德哲学反对机械认识论,重视人的主体能动作用的一个命题。人是一个自觉、自主、能动、创造的主体性的存在,是其认识论中一个主要结论。康德考察说明,认识是人作为主体的一种能动活动,而不是人的被动接受;人的主体性的本质特征之一就在于它能够超越“经验自我”的狭隘性而获得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知识;理性的职责不是给人类提供“现成的真理体系”,而在于不断地从理论上探求人类知识也即认识能力本身的发展条件,不断批判任何企图把人类现有知识凝固化的观点和作法,从而促使人不断追求完善;追求合理性既是人的主体性的最高表现,也是人作为认识主体而存在的最高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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