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内部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审批合格后,施工单位按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展开施工。 如果原工程出现重大修改,造成项目重大调整,施工资源也有重大调整,,必须对原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报建设单位审批。
协调管理:
协调的管理形式
例行的管理协调会、建立协调调度室或设立调度员、项目经理或授权的其他领导人指令
(一) 工程分承包方
1.协调管理的范围在分承包合同中有界定。
2.协调管理的原则是分包向总包负责,一切对外有关工程施工活动的联络传递,如向发包方、设计、监理、监督检查机构等的联络,除经总包方授权同意外,均应通过总包方进行。
与分包单位协调管理,做好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使各分包单位多作面交叉施工时,能安全,有序的施工.
与设计院的协调,主要设计变更方面
与业主及监理的协调,进度款的及时支付,监理的相关验收审批
与设备物资单位的协调,确保材料设备的及时供应,保障施工的需要,配合施工
3.协调管理的重点是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甲供物资分配、质量安全制度制定、资金使用调拨、临时设施布置、竣工验收考核、竣工结算编制和工程资料移交等。还有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 劳务分承包方
1.协调管理的范围除作业质量和作业安全由劳务作业承包方为主自行负责外,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均由总承包方负责。
2.协调管理的原则也是分包方向总包方负责,不发生向外的有关施工活动的任何联络和传递,即使对作业质量、作业安全有关的向外联络传递亦需经总承包方同意签证确认后实施。
3.协调管理的重点是:作业计划的安排、作业面的调整、施工物资的供给、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劳务费用的支付、分项工程的验收及其资料的形成和生活设施的安排。
二、项目部对分包商协调管理的形式
1.分承包方参加总承包方定期召开的协调会议,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经沟通取得共识后,会后分头实施。
2.总承包方负责分承包管理的人员在现场、在作业面实时协调处理发现的事项。
3.分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必须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即时向总承包方管理层或分承包管理人员反馈,并引起重视,总承包方应立即专题协商而取得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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