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补贴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便利员工生活,鼓舞员工更加乐观投身于本职工作,统一公司管理,暂制订本管理方法。 2.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条件、标准及发放方式:
3.1公司本部在规定工作日为在岗职工供应午餐补贴每人10元/天,该项费用每月27日将根据考勤状况,由办公室进行申请及安排,食堂统一供应午餐,其它形式的就餐,公司不予以补贴。
3.2项目部如无法满意就餐条件,建立食堂的,公司供应午餐补贴每人15元/天,该费用均由个人垫付,每月28日项目经理提交《就餐汇总表》,公司办公室根据考勤状况核对餐费,待核对精确 无误后,商务经理根据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统一领取当月用餐补贴。 3.3如工作时间连续超过11个小时以上的职工,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根据每人25元进行补贴,费用均由个人垫付,并索要正规财务发票,部门经理统一汇总,待票据等核对精确 无误后,持
发票及《汇总清单》进行报销,超出补贴费用部分公司将不予以支付。
3.4如因工作缘由无法准时就餐的,应提前联系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调整延长吃饭时间或赐予就餐补贴;如因工作缘由需在项目部就餐的,执行项目补贴标准。 4.餐费补贴的其他规定:
4.1午餐补贴适用于在公司正常上班的员工,因请假、旷工、出差等不在公司的员工,减扣相应时间内的补贴金额。 4.2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仔细根据员工实际出勤状况填报,避开多报或漏报现象消失。公司办公室负责二次核对考勤,如消失考勤重复,将以办公室考勤为准,报销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销。 4.3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出勤者公司将予以严厉 处理。 补贴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规范管理,削减费用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作未满一个月者除外)。 三、内容
(一)交通费补贴
1、交通补贴标准为:一般员工60元/月,主管100元/
月,经理150元/月,总监及以上300元/月,有公配车辆及享受私车公用补助者不享受该项补贴。
2、员工因公事需外出,自己合理支配行程,使用交通工具,最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3、本制度实施之后,原则上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包含打的费和公交费),有紧急事情需马上办理或有其他特别状况必需打车者,书面请示公司领导获批后赐予报销交通费用,如将来得及书面申请则先口头请示之后补办手续,然后交财务部留存,以供签批报销单时对比查阅。
4、随着公司业务进展,某些岗位需要频繁外出,公务交通支出明显增多,员工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适当增加其补贴标准。 (二)通讯费补贴
1、补贴标准为:一般员工50元/月,主管80元/月,经理120元/月,总监及以上200元/月。
2、如因工作内容增加,实际产生话费远远超支者,个人可填写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增加其补助标准。 3、享受话费补助者保证通讯通畅,总监级及以上人员24小时开机,其他享受通讯补贴者早7:30至晚10:00不得关机。
4、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员工,一律不再报销通讯费用。 四、报销流程
1、每月12日(遇节假日顺延)以部门为单位,将本部门人员上月交通及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
2、部门将汇总的交通及通讯发票,通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办理相应的报销手续。
3、财务部应严格根据本制度之要求核实把关实施。 五、附则
1、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公司人资部负责,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补贴管理规章制度 篇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的乐观性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适用于该方法的人员,必需满意以下条件: 1.2.1.1.总监及部门主管以上岗位。 1.2.1.2.自购私人车辆自驾。 1.2.1.3.公司配备车辆自驾。 1.3.权责范围
1.3.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之草拟。
1.3.2.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定义
2.1.定额型补贴:符合享受的基本条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并通过审批后,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额补贴。
2.2非固定型补贴:因业务需要,外出公干使用私人所属车辆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说明外出缘由、地点、时间等资料;每次出车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事务结束后,交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报销领取。领取定额型补贴的人员,不得再申请非固定型补贴。 3.0内容 3.1补贴标准 3.1.1定额性补贴
3.1.1.1补贴内容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1.2享受该补贴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费用,但不便利自驾车进行公干时经董事长审核后可以报销交通费,但报销时必需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 3.1.1.3公司配车补贴标准:
3.1.1.4自购车补贴标准:
3.1.1.5由于经营工作特别需要,可适当调整补贴标准。 3.1.2非固定型补贴
3.1.2.1补贴内容只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2.2路桥费和停车费实报实销,油费依据实际行驶里程数进行报销,补贴不论车型,标准8升/百公里,93#油的当前价格计算。
3.1.2.3享受该补贴的.人员,享受补贴期间的本市区内交通费不予以报销 3.2补贴形式
3.2.1定额型补贴实行按月补贴形式。每月补贴在下月前5个工作日内进行,每月凭费用发票报销,单独记账,超过补贴定额后不再报销,总报销费未超过定额的年底一次性补齐,逾期不予以报销。享受定额型补贴的人员,每次加油时,须在加油发票背面注明当前车辆里程数及加油时间(年/月/日/时),路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背面须注明事由,否则不予以报销。因工作需要出差长途等特别状况另行审批。 3.2.2非固定型补贴在事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享受补贴者凭专用加油发票及相关路桥费、停车费等票据报销,报销时报销单后需附填写完整的《车辆使用记录表》,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方可报销,补贴期
以外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3.3约束条款
3.3.1严峻禁止拿他人的油费、路桥费或停车费发票报销,一经发觉,公司将马上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予以1000元罚款。
3.3.2公司配置车辆的在使用过程中,违章罚款由使用者担当。损坏所产生的修理费用由使用者担当50%; 3.3.3全部享受公司补贴的人员,不得派用公司车辆(出差接送除外)。 4.附则
4.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 4.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3本规定自20xx年0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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