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信号工安全须知
为了确保塔吊安全运转和人身安全,杜绝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塔吊作业人员负有重大责任。为便于记忆和遵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特印制“安全须知”请塔吊司机,信号工牢记并遵守。
一、 塔机人员做到“五禁止”:
1、 塔吊在操作过程中,被吊物禁止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2、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禁止酒后作业。
3、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禁止倒大班进行疲劳作业。
4、 信号工禁止站在楼上指挥楼下的吊装作业。
5、 现场使用的吊斗、大模板、钢筋笼等,吊耳开焊或使用螺纹钢筋焊成的吊耳,禁止吊用。
二、 塔机运行时坚持“五让”
塔机运行中,当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坚持“五让”顺序原则进行操作。
1、 低塔让高塔
2、 后塔让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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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轻塔让重塔
4、 动塔让静塔
5、 客塔让主塔
三、 塔机人员做到“七必须”
1、 塔吊司机、信号工使用的对讲机必须专机专用,经统一确定频率并锁定后,使用人员无权改变频率。
2、 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与吊塔司机的应答制度。即先呼叫塔机编号,待司机应答后,再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3、 信号工指挥站位必须在作业点。起吊后必须时刻目视吊钩与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塔吊司机必须环视相邻塔机工作状态,吊物落点要适当。
4、 信号工发出的指挥语言必须准确、简短、完整,要求口齿清晰。
5、 塔吊司机与信号工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岗时必须当面交接。
6、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
7、 在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理地面30至50公分时,停止起吊,对被吊物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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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塔机、信号工严格执行“十不吊”
1、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 斜牵斜挂不吊。
3、 吊物重量不明确或超负荷和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吊。
4、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5、 吊物上有人不吊。
6、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吊。
7、 埋在地下物体不吊。
8、 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时不吊。
9、 零碎小物料无容器和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的不吊。
10、 五级以上的强风天气不吊。
五、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 断丝: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捻距内交互捻达到钢丝绳钢丝总数的10%。同向捻达到钢丝钢丝绳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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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腐蚀和表面磨损:钢丝绳当其表面钢丝被磨损或腐蚀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时。
3、 钢丝绳整股破断。
4、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 钢丝绳出现下述情况:
① 钢丝绳压扁
② 钢丝绳股松弛
③ 钢丝绳波浪形
④ 钢丝绳扭结
⑤ 钢丝绳弯折
⑥ 钢丝绳起壳
⑦ 钢丝绳股内钢丝飞出
⑧ 钢丝绳绳芯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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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协议书
1、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俱备,并正确配合使用。
2、熟悉起重机机械的基本性能,向其中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
3、必须了解调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它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
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情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标准却又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使用范围。
5、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6、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吊装情况。
7、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为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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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调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而定,紧急告知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重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在施工现场不得窜岗,不得无故离岗,在岗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班组人员签字: 项目部安全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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