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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来源:伴沃教育


金坡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讨论稿)

为了提高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金坡煤矿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

化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有:

1、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技术科、地测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罚款100元,班组长罚款50元。

2、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否则,对队长罚款200元。 3、队长、班组长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异常变化,必须及时向技术科及地测科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对队长、班组长每人罚款100元。

4、技术科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进尺、检查工程质量等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不积极配合的,对队长、跟班班组长每人罚款100元。

5、测量引线时,现场施工人员要积极配合测量科技术人员,如不配合,对班组长罚款50元。

6、凡发现施工队组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线误差超限者,对队长、跟班班长每人罚款100元。

7、若发现中、腰线点照不进去,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造成巷道走偏的,对队长、跟班班组长各罚款100元/m。

8、对于定向施工、贯通的巷道,要严格按照地测科下发的施工通知单要求坡度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对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

9、下井检查时,要检查支护材料的材质是否合格,支护材料规格是否与作业规程规定相符。凡因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汇报而使用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对施工队组罚款1000元。 10、顶锚杆要用锚杆钻机紧固;帮锚杆要用风动搬手紧固;锚索用风动油泵或电动油泵预紧,严禁用手动泵预紧,不按规定执行的,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11、队组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严禁混用锚杆、锚索,严禁随意截短锚杆或钢绞线,不按规定执行的,对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12、施工队组必须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包括锚杆拉力计、扭矩搬手、电动泵或风动泵、千斤顶等,且检测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经校验,缺少一项,对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50元。

13、队组班组长要按规定进行锚杆拉拔力、扭力矩、锚索拉力试验,每少一次罚队组班组长50元。

14、锚杆锚固力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锚杆锚固力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打锚杆,锚杆扭力矩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必须全部重新紧固一次。每一根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50元。

(二)锚杆间排距要按设计安装及外露长度,不得大于设计规定,每一处不合格罚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50元。限期不整改者,每一处不合格加倍处罚。发现锚杆人为截短使用等弄虚作假者,每根罚队长2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300元,隐藏掩埋锚杆的每发现一根罚队长100元,对隐藏掩埋锚杆的相关责任人每根罚200元。

(三)锚杆数量不得少于设计值,顶锚每少一根罚100元、帮锚每少一根罚50元。

15、锚索质量验收遵守下列规定: (一)锚索合格的条件:

⑴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锚固力大于设计承载力,锚索预紧力不小于设计值。再次张拉达到设计值,锚具夹片移动距离超过10mm为不合格。 (3)托梁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4)锚索间距误差:正常情况下不超过设计值的±100mm,孔深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mm,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5度。

(5)正常情况下钢绞线外露长度不小于150mm,不大于250mm。

(6)钢绞线外露部分有符合规定的特征标记。

(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全部补打,有一根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50元。

16、锚杆托板应紧贴岩面,螺帽必须上紧上牢,外露长度符合要求,所有构件齐全,否则,检查发现每不合格一根罚款100元。 17、检查时如发现锚杆少用锚固剂,少用一卷,罚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各200元;不用锚固剂,每根罚队长500元,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300元。

18、巷道挂网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和连接。网必须伸展、不得松弛。挂网不得露煤面或岩面。否则,一经发现每片罚100元;网与网连接不牢靠不结实,绑扎间距按100mm计算,每少一个绑扎点或一个绑扎点不合格罚50元。挂网有空隙(露煤面或岩面),超过0.2m2每处罚50元。

19、巷道的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超、欠挖超过施工质量标准规定的,每不合格1m对相关施工队长罚款100元(净断面10m2以内)、200元(净断面10m2以上)。并限期整改合格,否则不予验收并加倍处罚。

20、支棚的巷道,巷道断面要符合设计要求,每一架不合格,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50元。

21、架设支架的巷道,背板、拉杆、撑木等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表背设,要求背够、背齐、背牢且成直线,均匀一致,背木、拉杆、撑

木每少一根或不合格一根罚款20元,网每少一片或不合格一片罚20元。

22、发现缺失、不及时更换损坏的背木、撑杆,每根对跟班队长、班组长每人各罚款20元。发现空帮空顶,背设不实,每发现一处对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23、棚腿必须架在实底上,不能架在实底上时,必须加垫料石。柱窝要用风镐、钎子、手镐等掏挖,否则,每发现一个柱窝不合要求罚款队长50元。

24、棚距必须符合要求(变坡地点及转曲线段除外),每不合格一棚罚队长100元。

25、支架扭斜、错口严重,每不合格一棚罚施工队长100元。 26、上下山斜巷支架迎山有力,符合规定,平巷支架应垂直底板,前倾后仰不超过10mm,U型钢棚每不合格一棚罚200元,工字钢棚每不合格一棚罚100元。

27、巷道铺轨使用不合格轨枕,每根轨枕罚款50元;轨枕间距超标,每超一根罚50元(不足1.0m按1.0m计);轨道面高差、竖曲线半径、弯道半径、道宽、轨道位置不符合要求,每不合格1m罚50元(不足1m按1m计);道夹板不规范、螺栓不齐全,一处罚50元,并限期整改合格。

(二)根据《三违管理制度》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有: 一、严重“三违”(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处罚500—200元) 1、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2、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按安全措施作业的。

3、按规程规定应用而未用前探梁或临时支护的。 4、空顶作业的人员。

5、掘进工作面干打眼的(规程规定除外)。

6、放炮前后,不对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的。 7、人为损坏顶板离层仪牌板、锚杆、锚索测量牌板、水文观测牌板的。

8、使用爆破母线和连接线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工。 9、强令放炮员违章放炮的。

二、一般“违章”(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处罚100元)

1、作业规程及措施不向施工人员贯彻学习、考试,不签字或代签的责任人。

2、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3、上级部门检查同一地点同一问题两次未整改的。 4、用水冲洗设备的、仪表、仪器、牌版的。

5、工作面支架(柱)及超前支柱初撑力合格率低于80%的; 6、刮板熘子的机头、机尾不设双压柱或地锚的; 7、超前支护无硬连接,支护迎山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8、底板松软而支柱连续5根以上不穿鞋,造成支柱钻底大于10mm的。

9、密集柱支护数量,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

10、工作上下端头特殊支护没有按规程规定支设的。 11、掘进迎头前探当梁的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班组长。 12、工作面两巷超前维护长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责任者。 13、延伸工作面溜子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的。

14、喷浆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标号、规程、材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5、锚杆安装时的预应力连续三根不符合作业规定的。 16、掘进工作面未接作业规程要求布置炮眼实行爆破的责任人。 17、掘进巷道支护达不到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的,锚杆、锚索扭距或拉拔力试验合率低于80%的。

18、锚喷巷道前探梁安装卡环的锚杆,有3根最大外露长度超过规程规定的。

19、掘进工作地点未采取个体防尘措施的;掘进期间巷道成形差;伤帮超出20cm,长60cm的距离;锚索拉拔力不达规程要求的。 20、巷道出现高冒区而不按规程规定装顶的。

21、新铺轨道规格、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的。 22、绞车绳、连接绳头和保险绳不符合规程规定而使用的。 23、钢丝绳插接长度不符合规定的。 25、井下使用手持式电钻工作面无措施的。

26、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分口距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27、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不及时填写记录的。 28、采煤工作面冲尘违反作业规程的。 29、巷道出现高冒区而不按规程规定装顶的。

30、不按措施排放瓦斯的;

三、轻微“三违”(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处罚50元)

1、掘进联网质量差;帮锚扭力连续10根扭力不达(超出10根加大处罚)。

2、掘进工作面联网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无安全措施在井下从事烧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主要负责人。 4、装引药雷管直接插入炸药的;

5、采用放炮工艺时,打眼和装药平行作业的。

6、处理拒爆、残爆时,不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的,或不按规程规定处理的。

7、不按照规程规定采用反向爆破的。

8、炮眼封泥长度小于规程规定的,或放炮不使用水泡泥和黄土的。 9、不按作业规定规程定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的。 10、不按规定规程装配起爆药卷的。 (三)对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一定奖励

1、在施工过程中有重要的合理化建议,确实解决了重大质量技术问题者。

2、及时发现、制止了质量事故者。 (四)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程序

1、总工程师每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掘进工程质量验收,形成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

2、工程月度验收后,有技术科提出验收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工程设计工程量,当月进度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存在问题情况处理情况等,用文字或报表方式,每月5日前书面上报领导。

金坡煤矿技术科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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